安徽太和县打人老师被教育局罚去农村任教惹众怒,认为这是歧视农村孩子,您怎么看-太和县五中高中毕业证图片大全

访客52024-03-04 11:15:08

安徽太和县打人老师被教育局罚去农村任教惹众怒,认为这是歧视农村孩子,您怎么看

安徽太和某中学教师李芳因体罚学生被举报,县教育局调查核实后,认定李芳体罚学生,伤害了学生身体,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2019年3月31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李芳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岗位等级由5级降为7级,同时调离原单位到太和五中(农村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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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处分决定在网络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有网友认为这是歧视农村孩子,为什么会将违反«教师法»的老师调到农村高中任教?这对农村高中的学生是不公平的,这有点像中国古代的流放制度。

太和某中学教师李芳体罚学生属实,违反了«教师法»第37条的规定,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警方也介入了调查,在警方未公布调查结果之前,教育局急忙对涉事教师进行处分。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程序?是否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严重情节?如果涉嫌违法犯罪,应该由公安机关作出相应处罚。

教育局将涉事教师调离到农村高中任教,有涉嫌歧视农村学生的嫌疑。如果涉事教师经警方认定为一般的教育教学事故,属于违法情节较轻的行为时,可以让涉事教师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待岗反省。如果涉事教师经警方认定为违法情节较重,但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开除涉事教师公职。如果构成犯罪的,应当按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显然在太和县教育局看来,农村就是一荒蛮之地,颇有古时候流放之意味。

虽说农村城市教育不均衡,部分教师向往更好的学校,这是一个事实,但作为当地教育局能把这种意味赤裸裸地表达出来,显然厚此薄彼之意十足,只能说高高在上太久了。

作为一方的教育行政主管机构,对于涉事教师的处罚无可厚非,对于此事的处理也算及时,打人老师涉及的可不是体罚,而是殴打。

本来一件值得点赞的事,就因为急着应对舆论,反而暴露了当地某些人“教育歧视”的问题。

调离是一种手段,也是对该老师的处罚,可调到农村学校就是惩罚吗?方法有很多种,虽然这种惩罚是事实。

打人的老师,打击的是一个孩子的身心;当地教育局的这波操作,打的是广大农村师生的脸。

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认识到这种“教育歧视”的危害;作为一个主管部门,更应该致力于教育的公平公正。

师德不分城市农村,师德不够的人,在哪里都不配做老师。

在这里,我想先表明自己的几个观点:

第一,李芳老师体罚学生,肯定是不对的,是违规乃至违法的!

第二,李芳老师对学生采取体罚行为,背后一定还有很多细节没有公布。但一般来说,绝不会是家长所说的“相互推了一下”那么简单。

第三,作为一名有着多年教育教学经验并且基本上已经达到职称顶峰(正高级,对绝大多数老师都是可望不可即的)的老师,李芳老师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

第四,既然已经触犯师德规范,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是必要的,也是应当的

在这里,特别提醒我亲爱的同事们,千万别动手,只要动了手,你将百口莫辩!

最后,我们再来看,将体罚学生的老师,罚去农村任教,是不是歧视农村的孩子。

首先,当地教育局处理的目的是惩罚,肯定不是歧视农村孩子

我在前一篇文章中谈到,将城市犯错的老师,调到农村,这其实是一种流放,其本质,是一种惩罚。毕竟,位置更偏,距离更远,可能收入也会受到影响。其实,这种处罚,古已有之,比如苏东坡,就被从中央贬到杭州(给世人留下了苏堤),甚至还被流放到了黄州、儋州等地——你能说,是皇帝歧视这些地方的老百姓吗?

清朝很多犯错的官员,被流放到了宁古塔,因为那里气候恶劣,人烟稀少,是著名的苦寒之地——不是惩罚,那是什么?

其次,但就是这种习以为常的思维,才是最可怕的歧视

那为什么很多人从中嗅到了当地歧视农村孩子的味道呢?有网友不禁要大呼:农村孩子做错了什么?农村孩子不怕打?农村孩子打不死?

前面我们谈到,将一些犯了错的老师,调离到条件更为艰苦的地方,其实是一种惩罚,可是回过头来想,难道,那些农村教师,特别是太和六中的老师们,都是犯过错的吗?都是在接受惩罚的吗?

所以,这一种习以为常的思维,才是最可怕的歧视!

甚至,不见客气地说,这是鄙视农村,忽视农村教育,漠视农村孩子!

迄今为止,当地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最后,该处罚就处罚,但也应该给犯错的老师机会

人都可能犯错,有的人还会多次犯错。我想,我们这些在这里评论的人,有人敢说,自己从没有犯过错吗?

不管有多少理由,李芳老师打了这个学生(我一般都用孩子),在当下,就是犯错!犯错了,就应该依法依规接受处罚!

但任何时候,我们不能将人一棍子打死——即使是那些犯罪分子,服完刑之后,他还是有权利重新回到社会!

我相信,经过这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训,李芳老师,一名有着多年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了,一定会改变教育方式,做一个该严则严、该宽则宽的老师,为太和的教育,做出贡献。

这难道是潜规则吗?做出如此的处理。

这位老师体罚学生属实,作出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县教育局的处理效率也是很高的,相信在当地的教育系统引起了很好的警示效果,因为体罚学生下放到农村去教学,那里条件艰苦,待遇减少,而且上升的机会少,圈子小,可以说教师前途一片暗淡,但就是这样雷厉风行的处罚结果,教师们再想体罚学生就会有后顾之忧,乍一看这个处罚结果合情合理,没毛病,当这个处罚结果流传出来时,让不是教师的人看到了难免有不一样的观点。

比如将处罚学生的老师调离到农村高中去工作,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说城里的学生聪明,城里的学生升学率远远高于农村的孩子,农村的孩子一开始就输了,难道在教师队伍中也有城市和农村之分,好的老师呆在城市里,犯了错误或教育水平不高的老师到农村去任教,这显然对农村人不公平,对农村的孩子不公平,或者说对农村的孩子是一种漠视和冷落,孩子有错吗?反问一下,如果农村的老师体罚学生会不会做出调整?肯定不会调离到城里工作吧。

因此县教育局的这个处罚结果真不被农村人待见,教师是一个令人尊敬的职业,无论在哪里教学都是一样,没有城市与农村的区别,其实农村的孩子因为条件艰苦更需要老师更多的付出,而不是把到农村任教当作处罚老师的一种方式。

安徽太和县打人老师的处理主要是两条:一、降低两个岗位,从副高级5级降为副高7级;二、从原单位调离至农村高中—太和五中工作。其中第二条处理惹来众怒😡😡😡!笔者也是非常吃惊太和县教育局这么“聪明”的做法。因体罚学生(用电线打学生),把该老师调至农村高中作为处理结果,实在荒谬!一、农村高中怎么啦?是学校?还是拘留所?或者监狱?一个违反师德的老师安排到另一个学校任教,另一个学校不就类同于古代的“流放地”么?原来,在某些教育官员眼里,农村高中就是流放地,那么长期在农村高中工作的老师呢,长期“被流放人员”?原来农村学校地位这么低!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可想而知。🔥🔥🔥


二、农村学校的学生呢?这样的老师不再祸祸原学校的学生,就来祸祸其它学校的,打农村学校的学生?他们耐打,还是他们该打?这样的老师就来教农村学校的学生,因为他们大都出身农村,学习一般,考不进名校?真是赤裸裸地歧视农村学生啊!其实,它完全可以把该老师调离教学一线或者停止其教学工作(请参照江苏宿迁某学校的处理)。笔者认为,太和县的教育局官员糊涂得紧,把歧视农村教师和学生落到了实处,令人义愤填膺。在此呼吁其它地方教育局引以为戒,把教育公正公平塞进骨子里歧视农村教师和学生的官员脑子里,杜绝荒谬的措辞和做法,禁止做损害国家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事。

太和县离我县5个小时的车程,380公里。几日前看到太和中学李芳老师体罚学生的报道,身为同行,我预感她会受到严厉的处分。

在当前舆论不利于教师的大势下,任何与教育有关的事情一旦传到网上,就会刺激网民的神经。当地教体局迫于压力一定会尽快、从重处分当事老师。更何况,从网传图片看,学生身上的伤痕又确实很难看。

果不其然,对于李芳老师的处分结果迅速出炉。本来,太和教体局的意思是要向广大网民和家长表明,对于违反师德规定的教师,哪怕是重点高中的毕业班名师,他们也一定不会循私,而是会秉公处理,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处分有两条:第一,将李芳的岗位级别从副高五级降至副高七级,这意味着她将每个月损失近700元的岗位工资,不当老师的人不知道,从七级升至五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是经济上的制裁;第二,将李芳从太和中学(省示范高中)调到太和五中(农村高中),这是从个人发展空间上加以惩处。

但就是因为这第二条,又引起了争议。在太和五中后面加了一个括弧,上书4个大字“农村高中”。由此,引发了网民关于农村教育不受关注的气愤。因为,刻意强调把李芳从县城重点调至农村普高,在不少人的理解中,这意味着潜台词就是惩罚,相当于古代的流放!

本来话题是在个人身上,老师体罚学生是过错方,现在这么一变,变成了对教育公平性的质问,过错方成了太和县教体局,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啊!

我们这个年代的人大抵都知道,学生身上的这种伤只是皮外伤,痛却不伤筋动骨。以前,家长老师惩戒时,经常用竹丝抽打孩子,一竹丝下去,身上立马垒起一道“烈埂”(方言,肿起的伤痕),很痛,看起来也触目惊心,但是痛来得快去得快,伤皮不伤骨,吓唬的意味更浓。

因此,对李芳老师的处分其实偏重了。但犯错了就要接受处罚,李芳只能接受。只不过,她没有想到,这句话用在老师身上合适,用在学生身上就不合适了。

你觉得这份处分意见是否存在对农村教育的歧视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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