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初中毕业证样本(江苏太仓初中毕业证样本图片)

访客42023-11-26 08:50:00

太仓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盖章的申请表;

江苏太仓初中毕业证样本(江苏太仓初中毕业证样本图片)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江苏省就业补贴领取步骤

申请流程:

  去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或符合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地区设置为“苏州”,个人登录后,选择“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市民卡、户口簿;

  (3)园区户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报告)。

  资金发放:

  经过园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园区社保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市民卡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个人申报制度,符合补贴条件的园区户籍高校毕业生须在毕业后的24个月内申请(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超过申报期不予受理。

  2.园区各项就业社保补贴的享受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享受期限包含申请人以往已在园区享受的补贴期限和在园区以外的苏州市区享受的补贴期限。

  3.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因个人原因欠缴或中断缴纳社保以及补缴期间,均不予享受社保补贴。个人因自身原因不申报或漏申报补贴的,不予补办。

  4.园区新生代劳动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在享人员的补贴期限不做调整。2021年1月1日起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参照本细则执行。

怎样去太仓图书馆办借书证

要去太仓图书馆办借书证,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照片等。

2.前往太仓图书馆:太仓图书馆位于太仓市城厢镇人民路100号,您可以乘坐公交车或者出租车前往。

3.填写申请表:到达太仓图书馆后,您需要填写借书证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4.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您需要等待工作人员审核您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您可以领取借书证并开始借阅图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图书馆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参考太仓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和通知。

太仓市房产证办理流程

1、房屋开发人根据建房批复,城填规化许可证到土管局交纳一定量的土地出让金,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

2、建筑商到地税部门交纳百分之四点叁捌的建筑环节税收。

3、根据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交纳的建筑环税收票证、建房批复、城镇规化许可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总证。

4、房屋购买者凭房屋总证,房屋产权过户表,卖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房屋合同到财政部门(农村财政税收和农村财务管理局)交纳契税税。

5、到地税部门交纳房屋销售环节的各项税收。

6、凭以上各种手续和交纳的税收票据或税收减免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手续

太仓积分入学申请办理流程

需办理入学申请的新市民,于每年4月1日至5月15 日(节假日除外)通过太 e 办、太融 e 或者到居住地镇(街道)便(为)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办理入学申请,提交申请所需的各类材料,经确认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太仓市积分入学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积分入学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或者纸质版)。

  6 月 1 日前,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两种途径签字确认积分分值,线下签字地点为所在镇(街道)便(为)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如申请人对积分分值不认同,可通过太 e 办、太融 e提出复核申请,相关部门于 6 月 1 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6月 1 日前未按照相关要求确认或者提出复核申请的,系统将按照相关部门的打分情况自动汇总积分分值。

  上半年已签订住宅房屋购房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新市民须先参加积分申请。若申请人在 5 月 31 日前(含 5 月 31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应及时通过太 e 办、太融 e 或者到镇(街道)便(为)民服务中心积分管理窗口取消积分申请,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太 e 办“入学一件事”报名登记。已纳入积分管理的新市民,夫妻双方同时申请其未成年子女享受本市入学待遇时,一名子女只申请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起始年级,排名时取分值高的一方的积分。

1、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属的学校递交申请表和材料。

2、各学校收集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

3、各学校初审、并初步核算个申请人的分值后上送到镇教育局进行复核。

4、镇教育局根据申请人的得分进行排名,统一调配学位。

5、在全镇的公办中小学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镇教育局发放入学意见书。

7、申请人凭意见书到相应学区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达到条件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应填写入学申请表,备齐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的,持有关佐证材料向经办机构提出入学申请。

3、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我市小学毕业生在其原毕业小学统一登记资料;不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学生持有关佐证材料向经办机构提出入学申请。

4、经办机构应初审申请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对相关佐证材料有异议的,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单位验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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