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女子为何要裹脚?有什么好处?对女子有什么影响,和异性合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访客52024-02-21 17:56:41

中国古代女子为何要裹脚?有什么好处?对女子有什么影响

女子缠教完全是封建糟粕,有百害而无一利。

中国古代女子为何要裹脚?有什么好处?对女子有什么影响,和异性合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缠脚是封建程朱理学对妇女的摧残。女孩四岁左右就开始缠脚,用白布把整个脚掌用力裹起来。过一两天再拆开往紧处用力裹一裹。痛的小孩子哭爹喊妈。大人们虽然心疼,确仍然用力缠脚。因为那时候社会上流行摧残妇女的病态美。以小脚为美,脚越小越美丽。相亲先相脚,只要脚是三寸金莲,那怕模样再丑。也能嫁个好婆家。如果是个天脚(沒缠过的脚丿。则很难找到好婆家。

我们村有个謝大娘,謝大娘小时候,家里只有父女二人。四五岁时,父親叫人来给她缠脚。謝大娘疼的受不了,就央求父亲不要给她缠脚了。父亲说:不是我硬要给你缠脚,而是怕你长大找不着好婆家啊!谢大娘说:找不着我就不嫁,伺侯你一辈子。父亲再也没有给她缠脚。

謝大娘长大了,别人家的闺女十几岁了就嫁人了。谢大娘二十好几了还没有找好婆家。都是因为那双天足。

后来解放了,謝大娘嫁给了我村的一个翻身农民。地里家里活都能干,日子比别人家过得好。

缠足就是“裹小脚”。自己觉得没有什么好处,给女子留下终身痛苦,不管是心理上还是在身体上。

小时候,看见姥姥的脚非常小就很奇怪。问了姥姥,姥姥把袜子脱下来,却让我吓了一跳。除了大拇指,剩下的所有脚趾都已经断掉被踩在脚下,看得心痛极了。当然裹足外形看起来宛若“月儿弯弯”,很好看。可是得知是这样来的,感觉自己的脚也在隐隐作痛。看着姥姥颤颤巍巍的忙着,觉得姥姥是那样的可怜!

虽然过去了多年,但是当时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当时姥姥还给我讲起缠足的过程。当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就用长长的布带把脚裹住,白天黑夜都是如此。一开始很痛可是慢慢后来就习惯了。

为什么要裹小脚,当时想姥姥的父母真是狠心。现在想起来,大概可以理解了她的父母。

就像现在的父母为了追求升学率高分,为了孩子有个不辛苦的未来,就逼着孩子苦读或是上各种课外特长班。一句话都是为了孩子打算。

当然父母的手段是否正确合理,这都是要由父母的认知和文化素质等各种因素来决定的,认知不一样,采取的手段和方法也不尽相同,但是都是希望宁可在自己健在的时候,让孩子受苦,也不愿意孩子在放纵的时光导致将来的痛苦。

想来在当时裹小脚,姥姥的父母也不过是为了女儿能嫁一个好一点的家庭。毕竟以前的女人是没有出来工作,自己赚钱养家的,都是依靠丈夫来生活过日子的。

裹小脚也就是缠足,这种看起来惨乎乎的习俗到底是怎样兴起的,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有一种说法是:大禹有个女人是涂山氏,涂山就是狐狸居住的地方,裹小脚是因为狐狸的脚与人不同,遮丑而已。还有的说暴虐的秦始皇当时的选美标准,就是以小脚为美。

当然这些都不足以采信,这些都有可能是人为的臆造或是猜测。

最早有证据证明是始于五代左右。在敦煌有一幅名为“地藏六道十五图”的壁画上,跪拜在菩萨下面的女子均是天足,这幅画是公元983年所作。

还有陆游的笔记《老学庵笔记》中也描述了缠足鞋这种东西从无到有,从有到流行。

还有大家熟悉的《孔雀东南飞》里有“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这样的描写,也可以看出纤纤细足的影子。
到了唐朝,诗人杜牧曾做过一首诗《咏袜》:“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
这些莫不都是记载女人裹足的历史。从这些记载和说法中可以看出来,女人缠足刚开始也无非是为了争宠,吸引帝王青睐。

这一点毋庸置疑,从《甄嬛传》到《延禧攻略》各种争宠手段层出不穷。所有的流行元素在以前是宫廷到民间,现在是富人阶层到中产阶层,从国外到国内等等,各种文化交流造成不同的民俗。

到了清朝,清朝是游牧民族,是从马背上打的天下,为了治理国家不得已开始汉化,但是非常痛恨缠足,曾几次下令禁止缠足,但是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夜雨秋灯录》所载:“人间最惨的事,莫如女子缠足声,主之督婢,鸨之叱雏,惨尤 甚焉。”

这些也都是因为身为女子属于弱势群体,没有自主能力,不得已成为男人附庸才导致的悲剧。

在古时候,没有裹足的女人称为天足,会受到其它人的歧视。甚至官居一品的李鸿章的母亲,因为是一双健康的大脚“天足”而招致别人的耻笑,在当时说哪家的女人好大的脚,那可是比骂人都难听的话呢!

小脚不堪重负,一开始也只是在权贵富贵人家盛行,小脚也出不得闺阁,养在家中。可是后来就连贫寒人家也争相效仿,因为在媒婆口中三寸金莲也是女子为美的一种特征和标志。

美则美矣,可是贫苦人家的女儿嫁到富贵人家毕竟都是少数,大多数还是要辛苦劳作,所以一双小脚,一步一摇竟是触目顿生怜惜之情!古时女子不易啊!

现在女孩子们也爱穿高跟鞋 看着也是颤颤巍巍,但是却有着高昂的头,自信的脸,有着赚钱养家的能力,再不会仰人鼻息,作为一个男人的附庸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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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小脚,实在是中国千年陋习,如西方中世纪束腰,对女性身心健康的摧残。

从用布裹脚这种残忍的方式,阻止女孩脚部发育,再到最后扭曲变形,才有了所谓"三寸金莲”。缠足是非常痛苦的过程。

记得《镜花缘》中,主角一行途经女儿国,队长林之洋被女王强留为妃。天天扯须抹粉不说,单单一双大足每天缠得痛不欲生,折腾了三两月,肉化脓尽骨折勉强改造成,原来七尺大汉走路也要人扶了……


鲁迅先生最恨长辫与缠足,因为朱安小脚,被他视作旧式妇人,一开始就不满意,总不免梗梗于怀喜欢不起来。

那为什么会有缠足这样的陋习存存千年呢?有以下几个说法:

一是为了姿态优美,满足男人的审美需求。小脚走路时提臀收腹,重心上移,如穿高跟鞋一般颤颤悠悠令其着迷。

更有甚者认为长期提臀走路,会更具有性吸引力。对恋足癖来说,当紧缠的小脚放开后会变得红润,加以摩挲会更兴奋。

其二呢,有防止私奔说。由于古代交通工具有限,小脚行走不便,活动范围受到限制,因此有人据此缠足始于青楼风月场所,以防其逃跑。

传统戏曲《卖油郎独占花魁》中,花魁娘子遭人羞辱,拆了裹脚布将她扔在荒野,三寸金莲寸步难行,幸好卖油郎遇见才得救。

其三则是缠足出身份地位的需要。贫家小户天足女要拾柴干农活,没有劳力的小足女不受欢迎,为迎合婚姻市场的需要而缠足。满清入关后禁止缠足,但后来也被汉人此俗同化了。

徐志摩的前妻张幼林,小时缠足天天痛得哇哇大叫。她哥哥留过洋听了于心不忍,给母亲打保票说,天足他也能让妹妹嫁得好才罢。

关于缠足起于谁不可考,但明清尤为兴盛,这应当和明程朱礼学对人性的压抑,文人士大夫喜欢"病梅”一般,柔弱奇畸的审美情趣有关。

明末张岱的《扬州瘦马》一文,生动描绘了相妾者买瘦马的过程,其中相足必不可少:

(牙婆)曰:“姑娘再走走!”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先出者,趾必小也。……

“裹脚”又称缠足、裹足、札脚等,指的是古代社会,女子的脚部要用狭长的白布紧紧缠裹起来,以符合当时的审美情趣。关于裹脚习俗具体产生时期,历来众说纷纭,但是它真正流行起来大约是从宋朝开始的。宋元是这一风俗的发展期,明代是其大盛期,清代则是鼎盛期,到了近代则逐渐废除了。

裹脚的风行原因,一是封建礼教观念不断强化,缠足成为限制女性自由、维护女性贞操的有力工具;二是审美观念的影响,社会普遍以足之纤小屈曲为美,至清时更发展为“三寸金莲”,妇女为迎合社会的统一审美,不得不有意无意地进入缠足的社会洪流中;三是封建社会是男性主导的,缠足满足了男性的变态需求,而拥有话语权的文人又对此大加宣传。

裹脚满足了男性的变态心理,却给妇女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而这些伤害不仅是精神上的,还有身体上的。

中国古代女子为何要裹?因为男人太变态

尤其是一开始那群有文化有社会地位的男人。这玩意都是有文化有社会地位的一帮骚人搞出来的,然后慢慢的传到底层,但是上层社会的女性不玩这个了,底层社会屡禁不止,抱着不放,同时编制了一大堆的理由,使得女性不裹脚都没办法嫁人,没办法在社会立足了。

有什么好处?好处都是男人的,可以满足男人变态的欲望

可以更好的掌控女人,玩弄女人,可以将三寸金莲当着性器官玩出更多的变态花样,可以培养出一大堆的恋足癖。也可以更好地束缚女性的自由,然后自己出去吃喝嫖赌,这个好处都是给男人的,给女人只有迫害和摧残。

对女性有什么影响?彻底的从身体到心灵奴化了女性

裹着是人类社会,也是中国文化里最应该感到耻辱,也最应该唾弃的糟粕,这玩意一旦添加到女性身上,什么经历巨大苦痛,造成残废那是必然的,只是看程度轻重。更重要是,从此女性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再也不能放飞自我,不能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不能男女平权了,再也不能有尊严的活着了,最终只能接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夫唱妇随,夫为妻纲的境地了。女性在整个社会几乎不再有翻身之地,彻底成为男性的努力和附庸。

万恶的裹足。

既然这个问题有三层,那么笔者就按顺序,总体上依照三个层次来回答。

首先,古代女子为何裹脚。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故事。汉成帝的第二位皇后赵飞燕出身贫寒,一开始入宫做宫女,后来在阳阿公主的府邸学习舞蹈。据说有一天,已过而立之年的汉成帝到阳阿公主府邸游玩。为了取悦皇帝,阳阿公主召了府里善于歌舞的众女子为汉成帝献艺。舞女赵飞燕舞姿灵动,翩若惊鸿,竟一点点腾空,“飞”到了池中荷叶之上继续舞蹈。汉成帝一看这位美人如此了得,便起身靠近。没想到赵飞燕突然从池中跃起,跳到汉成帝的掌心,继续舞蹈,最终捕获汉成帝的心。

这是个民间故事,带着质朴的夸张。但它却反应出一种社会心态——对小脚的青睐。只有一双纤纤玉足,才能以掌为台,自在舞动。

对于脚的的大小,古人形成了“三寸金莲,四寸银莲,四寸以上是铁莲”的审美。社会的崇尚,是无数女子对小脚趋之若鹜的一个原因。为了迎合大众审美,缠足这种手段便被人们纳入选项。

而如果仅仅是为了追求美,缠足的普及度可能并不会很高。真正使缠足成为古代女子定式的,是纲常伦理的发展。

宋明时,儒学获得长足进步。封建纲常伦理进一步强化,男权社会到达新的高度。为了使女子更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标准,更安稳的待在家中,人们选择了缠足这种通过摧折身体来限制女子行动的方式。

而缠足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它最大的“好处”,也正是它被推行的原因——有利于培养出更多遵从“三从四德”等传统礼教的女子。缠足以后,女子因为足部畸形而行动不便。他们很多人往往需要扶墙而走,甚至基本丧失行动力,成为“抱小姐”——完全需要别人抱着才能移动。这样的女子,连迈出大门都不太可能,又怎么会有机会做出红杏出墙这种有损贞洁的事呢?

而另一方面,缠足虽然会给女性足部带来极大伤害,但因为全身重量集中在踵部,髋部运动强度增大,长此以往,妇女腰髋部发达,盆骨受影响。这一定程度上使得妇女生育更加顺利。虽然古人并不是为了传宗接代而缠足,但缠足却对他们的生育提供了一定帮助。

而作为缠足的承受者,古代女子从缠足中获得的弊大于利。

接受缠足,女子们的足部首当其冲。今天,如果我们鞋子略微小了,都会觉得磨脚,觉得难受。而古代女子初次缠足的年龄,一般是七八岁。因为缠足是通过外力改变足部骨骼形状,进而改变足部整体形状,所以缠足一般开始的比较早。按照古人经验,十岁左右就已经很难缠足了。古代女子们在小小年纪就要用布条等工具缠着脚,穿着不合脚的鞋子,做一条小美人鱼,其中的痛苦可想而知。

而缠足以后行动受限,女子基本沦为生育工具。他们很少外出,在一方庭院中长大,又在一方庭院中死去。他们的自由不仅在精神上受到礼教压迫,在肉体上也受到限制。

虽然拥有小脚,女子们会获得社会赞誉。但他们却为此付出我们今天无法想象的代价。笼中的夜莺不快乐,小脚的太太恨难言。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无奈而又悲哀地垫着小脚走过春秋。

和异性合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我过去的单位住宅,是两房一厅加厨房和卫生间,结婚后把父母接来就觉得有狭窄,再上后来有了儿子就更不够住了,另外就是过去的住宅没有天然气管道,也没有电梯很不方便,凭着这几年的积蓄在外面小区买了一套三房一厅,新房子入住就不要过去的旧家具了,所以租用的人那就是拎包入住,价格也高,就前几年我以2000元一月的租金,租给外资企业的四名员工,他们是30来岁的两男两女,看他们的身份证是外省人,当时跟他们的签约是不能损坏房内的设施和家具,所以一般一到两个月,我就过来一次看看房内的"容颜",刚开始的时候是两男两女分别各一间,大厅共用而且好象他们是共伙食就餐,生活的也很和谐,至于他们在家是否各有婚姻就不清楚了,反正我觉得他们两男两女也挺亲热的。

上个月我回岀租房看看室内的情况,突然间觉得两个卧室都有男女混杂的衣服,不象过去那样男女分明,我边看边笑着问了句,"你们要合伙啊"?话一说出就看到两个女生有点羞涩和脸红,有一个男生含蓄地说了句,"反正都一样",这时我明白了一切,这年轻的男女生住在一起,生活的共存难免有点日久生情的感觉,他们当中只要有一双相好有情,那一双也不可能光看别人"吃香喝辣",反正你来我也来,"你癫我也癫"地有福同享,但我还是有点不放心两个方面;一,他们在家有配偶吗?如果有的话将来闹到我这里,那租房里面的家具不就遭怏了?

二,他们当中四个男女生会不会轮换着睡?互相取乐?…

最后我是没那个心思去想,时间一到收他们的房租就行了,加上人家四个对我也不赖,何必"狗抓耗子",多管闲事呢。


和异性合租是一种幸福的体验,哈哈!

人生就合租过一次,一个套房,四个房间,三个女人,就我被宠上天。

那个时候我单身,刚毕业出来,当时的工资特别低,我只好选择合租,将就先过日子吧,没想到这个合租让我坚持住了三年。

回想起来,每一天还是挺幸福的。

每天上班回来,她们都比我更早回家,一开始相互之间很陌生,时间久了,相互之间就熟悉了,兄弟姐妹一样,生活特别的幸福。

每天下班回来她们都爱做饭,起初我都是在外面吃饭,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女孩子们都信任我了,要求我和她们一起吃饭吧,一开始我还是羞涩的,但是时间长了,大家都玩开了,所以我也就接受了,她们做饭真的是好吃。

每天和她们生活在一起,家里特别干净,不用愁卫生间空气,更不用愁晒衣服没地方晒,只能说女孩子们对我太照顾。

女孩子都是很讲卫生的,只听说和女孩子合租,卫生间是特别脏的,但是经过和她们居住,我感觉特别干净,她们每天都会给卫生间清理干净后再去上班,不知道是因为我和她们住一起,她们怕我不习惯,还是我想得太多,从来卫生间都不会有头发。平时晒衣服也是,她们都会主动给我留一个空间晒衣服,感觉自己都是被捧着。

女孩子也是特别懂得照顾人,给我不一般的体验。

有一天下午下班的时候下起了暴雨,也没带伞,她们看我一直没回来吃晚饭,打电话给我问我是否快回来了,说大家都在等我吃晚饭,因为我没带伞,她们知道后就给我送伞来,接我回家,实在是不好意思,一直被她们照顾着。

和她们住一起,有太多的好,主要还是女孩们她们太懂事了,也很自觉,让我感觉和她们住一起特别舒服,没有太多的缺点,要说缺点的话,那就是她们太爱熬夜了,经常拉着我一起熬夜。看电视,玩牌,吃宵夜,讲故事,看书等等都是和她们生活在一起必不可少的。

能遇上她们也是人生中美好的回忆,也是一辈子的情谊,感谢相遇,让我和她们一起度过了三年的岁月,现在想想都是美好的,虽然现在都成家了,我们依旧还是相处往来,谈笑风生。

刚大学毕业的时候和异性合租过,后来实在不敢住了就搬出来。

讲讲我的故事吧!

06年大学毕业,撑到最后才从学校搬出来,其实是被学校撵出来的,因为新生马上要报到了,再不走确实也不合适了,感谢母校的宽大胸怀。

刚毕业没有多少钱,租房子就是奔着便宜去的,当时的网络还没有这么发达,租房子全靠学校公告栏里面的小纸条和电线杆子上的小纸条。

选中一个比较偏远,价格有比较便宜的房子就过去看了,当时记得是我和另外一个同学,他是暂住,我是常驻。过去看房子的时候发现房子的是毛坯房,但是价格确实便宜,好像一个月是300元租一室。当时房子里面住的一男一女,我们以为是情侣,但是分别在两个房间,那个男孩说他就暂住几天,马上就搬走了,不耽误我们住,并且特别强调他们不是情侣,只是同学关系。

我们当天下午就把合同签了,第二天就搬进去,那个哥们儿确实把房子收拾出来了,但是他并没有走,而是和那个女同学住在一起了,大约经历了十多天之后,那个男同学走了,至于是不是纯洁的同学关系无从考证,也和我无关。

你以为精彩结束了,并没有,这只是开始。

由于本人是单身狗,上班确实比较忙,天天是早出晚归,偶尔休息也基本上在家的时间极少,每天回去都在10点以后。刚开始我觉的我已经够晚的了,总是悄悄的回去,怕吵着人家。

后来发现,根本不用担心这个事情,因为那个女孩儿比我回来的都晚。而且每次回来都不是自己回来,有男有女的陪着回来。

大约在两个月之后,大家也算是比较熟了,工作也进入了正规,基本上能在十点左右下班回家,偶尔做做饭,一起吃个饭。

才发现此女子好像没有什么男女观念,每次我们穿的都是比较保守的,大裤衩光膀子已经是最大尺度了,但是人家可从来没有把我们当回事儿,每次进进出出的穿的都太清凉了,不忍直视啊。

再后来就发现,此女子经常泡吧,常有不同的男朋友带回来过夜,几乎是夜夜笙歌,但是第二天一般走的都比较早,总能碰上。

曾经最疯狂的时候,一周来了五个男孩子,我的天呢。

后来租期到了,就不敢租了,和同事一起去别的地方合租了,真心怕了,怕的是哪天男朋友撞车了,把我也当成个男朋友给收拾了,岂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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