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拿别人高中毕业证违法吗,山东两百多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冒名的严查,被顶替学生如何补救

访客42024-02-23 11:01:28

大专毕业学校强制安排实习,不去不发毕业证书,这么做合法吗

前面大家也谈到了学生去实习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未经许可拿别人高中毕业证违法吗,山东两百多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冒名的严查,被顶替学生如何补救

但是要明白一个逻辑,不去不发毕业证书,是因为你没有去实习,自然是没有完成获得毕业证书的相关要求,所以学校不颁发毕业证书完全合理合法。

不要以为是学校滥用职权什么的。

你好,关于大专毕业学校安排实习,不去不给发毕业证是否合法一事,我来给你解答分析一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事学校的做法是合理且合法的!因为大专学校教育和本科学校一样,都是学分制,文化课学分+顶岗实训实习学分,只有休满规定的学分你才可以拿到毕业证。你不去实习,所以你的实习学分就不够,所以理所当然拿不到毕业证。

其次,大专也好,本科也罢,学校的文化课理论教育只是你大学学习的一部分,真正还要学习的就是专业技能部分,实训也好,顶岗实习也好都是学习技能的最好时机。只有文化理论课过关,专业技能过硬你才能称之为合格的毕业生,才能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中很好的适应。

最后,个人建议你要听从学校的安排,学校既然安排你去实习,肯定有学校的道理,你按照学校的要求去做即可,这样学校在你的毕业档案评价里才能给你一个好的评价。

大专毕业学校强制安排实习,不去不发毕业证,可以肯定的告诉题主:如果学校只是强制安排实习而并没有安排实习单位,或者安排了实习单位,学校与实习单位没有利益输送关系并且是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的,学校这样做是合法的。

01

现在,教育部明确要求高职院校实行“2.5+0.5”学制,这里的“0.5”就是学生要参加一学期的顶岗实训实习。这样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让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所学知识解决在顶岗岗位中出的问题,解决理论与实践两张皮这个问题,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工作岗位。

当然,不管是高职院校还是本科院校都要求学生去顶岗实习,但不一定是最后一学期,也有可能是某一学期安排。我的女儿学的会计专业,2019年12月份学校安排去的山西临汾一家会计事务所实习,主要是跟着会计事务所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事务所管理吃住,还发补助,更重要的是学到了很多在学校中学不到的东西,我的女儿收获颇丰。

所以,学生顶岗实训实习也是教学的一部分,是占有一定学分的。如果学生没有参加顶岗实训实习,也就是说没有完成学业,没有达到毕业规定的学分,不发毕业证这不是很正常的吗?

02

不过,现在也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某些高职院校与实习单位有利益输送关系,说白了,就是利用学生给实习单位打工。说实话,如果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还好些,有的直接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以前某高职院校的会计专业被强制安排去蜡烛制造厂去实习,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好在现在的高职院校给学生找了顶岗实习单位,一般也不会强制学生必须去,如果学生自己能找到实习单位也是可以的,不过必须要按学校要求提供各种顶岗实习的资料。

小结

题主并没有详细说明情况,如果仅仅是高职院校强制学生去实习,不去不发毕业证书,这么做是合法的。

学校选择是没有错,最后一年都是实习。实习毕业有分数。毕业了,才可以拿到毕业证书。你如果不听学校安排,你猜猜浪费在学校读书了。拿不到毕业证书,你个人选择。要不要去,是否合理安排你们去实习!

切断利益的输送,才能判断实习与工作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职业学校的利益输送。我们应当承认,某些职业学习以实习为名,将学生送到定点的企业从事与企业职工一样的劳动,学校可能从中获利,学校即使没有获得,企业也不会正常的向实习的学生发放劳动报酬。笔者认为,企业只要不向学生发放正常的报酬,均可评价为利益输送。

实习与工作有何区别,可能是本问需要讨论的话题。笔者认为,首先,企业应当安排有经验的技术工人指导学生操作;其次,学生在技术工人的指导下操作后,技术工人需要进行总结;最后,企业不应当对学生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并作为实习总结的根据。

不去实习不发毕业证书的性质。学校强制安排实习,不去不发毕业证书是何性质也是本问需要讨论的话题。不去不发毕业证书事实上是威胁,强迫劳动中的威胁是广义上的胁迫,包括以恶害相通告的一切行为,不发毕业证书就是恶害的内容,也不要求达到压制学生反抗的程度。可见,大专毕业学校强制安排实习,不去不发毕业证书,就是强迫劳动,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本悟空回答的启示。我国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除非被监禁,而有劳动能力的人;当职业学校安排正当的实习时,学生还是需要参与;无论如何,学校不应当采取“不去不发毕业证书”的威胁的方式强制学生参加劳动。

山东两百多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冒名的严查,被顶替学生如何补救

个人觉得,除了惩罚当事人外,还要按照刑事责任从重从严追究经办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毕竟没有他们的协同作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最重要的一点,他们掌握着该替换哪一个的权利,并且如何替换才能看上去滴水不漏,他们才是祸根!对于受害者的赔偿,应该从被告案发时间算起,数倍于他(她)工资总数来赔偿,当然,这些钱是由被告来担负的,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么请跪着也要走完吧!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和后果负责的!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被告的工作,受害者不一定有能力适合,有的评论说让受害者顶替,是不现实也不客观的,但是,此单位可以本着负责任的原则,针对受害者发起招聘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放宽(如果受害人确实有这个能力的情况下)


谢邀。

作为孔孟之乡圣德故里,出现了这样的当代科场舞弊案,

实在让人寒心,为那些被冒名顶替而改变命运的寒门学子。

在最能改变寒门学子命运的高考当中,那些利用手中权力、上下其手,

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党纪国法。更无视被顶替者几代人的深痛伤害。

其行为令人发指,让公平正义蒙羞,为山东圣人之乡蒙耻。

如今,山东纪委监委、公安厅、教育厅多部门联合出手调查,一时间惊起全国人民侧目。

这是事关千家万户最大的事,不引起高度关注就奇怪了。

很多网民也希望其他各省,以山东为榜样展开彻查。

把那些害群之马、狐丘社鼠,绳之以法。还天下公平正义一个朗朗乾坤。

不如此,还不知还会有多少优秀的寒门子弟被这群蛀虫葬送,还被蒙蔽在瓮谷中。

只能仰天长叹命运不济,殊不知,改变自己命运的就是这些道貌岸然的人。

至于这些违法乱纪的,自有国法党纪处理。

但被顶替学生如何补救,其实是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案的。

被耽误的青春时光和整个家族改变命运的希望,如何能用金钱来衡量?

即便让他们重新考试,已经耽搁这么长时间,对他们还是不公平。

他们受伤的心也不是可以短时间恢复的。

我们静观官方给出的处理意见就好。不然,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通过这件事,的确要反思当下存在的问题了。

网络时代科技如此发达,为什么不能让考生在考试后看到自己的试卷?

错在哪里,扣分在哪里,一目了然,让考生心服口服。

这才是真正的公平。

把环节、流程、结果公布于太阳底下,就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可能。

能办妥多个部门的顶替案,其能量不是我们普通百姓能知晓的。

相信山东这么多部门的联合调查组,面对媒体和广大网民的关注,

一定会铁面无私,

深挖出幕后黑手。

还给被顶替孩子和他们的家族一个公道。

还给教育这个最后的公平之地,一个真正的公平。

也给孔夫子的家乡人保留下应有的颜面。

不让这一山一水一圣人的灵杰之地蒙羞汗颜。

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案例越来越多,顶替者一般被开除了,但是受害人却没有得到任何说法,这个局怎么破?

比如河南周口的王娜娜,在2003年被张莹莹顶替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张莹莹毕业之后成了一名教师,现在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已经注销了其学历,教育部门也辞退了张莹莹。

现在的王娜娜既没有得到顶替者的道歉,更没有得到任何的物质赔偿,为此王娜娜把顶替者告上法庭,希望对方能够道歉并赔偿13元钱,算是对自己青春贻误的一个交代。

其实谁都不缺这13元钱,包括山东冠县的陈春秀,顶替者也想通过私下赔偿解决问题,但是冒名顶替绝不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如果这样的话,学霸们完全可以卖掉自己清华北大的录取通知书,我国的教育体系就乱套了。

最近山东高校陆续查出242个可能存在冒名顶替的人员,估计今后这样的事情在全国范围内会越查越多,顶替者如何处罚?被顶替者如何赔偿?这两个问题困扰着所有的人。

我认为,冒名顶替学籍的问题,不能简单地把顶替者开除作为最终处理结果,必须要深挖背后的利益链条和保护伞,就像陈春秀说的,即便录取通知书被别人拿去了,还有身份证、户籍关系、学籍档案等各种证明材料,要是没有人帮他处理这些复杂的事情,一个人根本办不了,普通人也根本办不了。

因此,每一个冒名顶替者的背后,肯定有一帮违法犯罪的团伙,他们不但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改变了受害者的青春轨迹,他们滥用人民赋予他们的职权,对社会危害最大是这些人的渎职和帮凶,只有打掉这些保护伞,才能够还大家一个公平的社会环境。

国家可以罚没这些违法者的违法所得,根据违法所得情况赔偿被顶替者的损失,要知道,受害人申请13元的经济赔偿是无奈之举,因为他知道凭自己的能力无法对抗这些人,申请13元的赔偿只不过是为了要个说法。

比如山东被顶替入学的陈春秀想重新进入山东理工大学,但是学校却以无此先例拒绝了,也就是说陈春秀的入学资格已经彻底失效了,对她来说应该如何补救呢?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王娜娜身上,当王娜娜即将从洛阳理工学院毕业的时候,37岁的她已经超过了老师招聘的年龄,难道对她的补救就只能是13元的民事诉讼赔偿吗?

山东两百多人高考时被别人冒名顶替,引发了社会的大量关注。看到这个消息时感到非常愤怒和失望,非常同情被顶替人,这是教育界的黑暗。当年的那些帮凶和冒名顶替者必须受到惩罚,受害者也必须得到赔偿和道歉。

目前那两百多冒名顶替者都已经注销学籍,山东省政府也成立了相关部门调查,背后原因到时也会公布于众。让人可气的是,山东被顶替者王娜娜表示自己从未收到过顶替者的道歉,也没有任何赔偿,不过也将她告上了法庭,等待法官审判。


高考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唯一实现梦想公平公开的平台,我们不容许有任何人违背规则,肆意践踏高考。

我们从小寒窗苦读,十二年青春,付出多少汗水,甚至一个家庭的希望,就盼着高考开花结果,收获果实。好不容易得来的果实却被别人冒名顶替,想想多么心痛啊。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被顶替的人生无法挽回,但可找回公平。这次就要看山东相关部门有没有决心揭开集体造假的烂盖子,将顶替上学的群体性造假,彻底彻查。虽然每一单案件都可能会处理多人,但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更不容践踏。只有彻底正视问题,改正历史的错误,未来公众会更信任。

1.在高考顶替造假事件过后,山东经过不长的时间,又揪出了200多位顶替上大学的案例,这说明造假事件可能都形成了一种风气。如果继续认真的彻底清查,将数据过滤的更仔细一些,我猜想可能还会揪出一批来。当然希望山东省继续追查,最好能将历史上的错误都找出来给社会和这些被偷走未来的受害者们一个彻底的交代。

2.从现在的处理措施来看,其实远远达不到惩治犯罪,惩治违规的程度。一般来说顶替者最多就是开除公职,并没有按照相关公务员条例或者其他劳动条例,要求追讨工资,社保等各项费用。没有过错对等的处罚,其实就是一种纵容和包容的态度。如果从法律的角度上相关管理条例的角度,针对这种造假,是应该剥夺其所领取的工资和社保以及相关待遇的所有或者部分所获。仅仅开除公职其实是远远不够的。

3.针对被顶替者,被偷走的人生确实无法重现,但是因为违规操作者基本都是国家公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相关政府是应该承担一些救助的责任的。不能仅仅处罚了相关人就可以推卸掉部门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接替顶替者的工作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不符合公务员制度要求。但是是否在可以恢复学籍,重新上学方面给予开放绿灯,给予被顶替者一个上学的机会?同时相关部门给予一些经济方面的补偿。

4.针对民事诉讼方面,其实山东省各地的法院也可以集中讨论,到底应该怎样支持被顶替者的正当经济赔偿诉求。这可能要突破我们过去对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因为民事诉讼中,被顶替者也只有套用精神损失费来去要求获得顶替者的补偿和赔偿。可以用顶替者一年的所得实际收入作为参考标准,乘以被顶替年份,得出一个法院判定的数额出来。

5.针对协助造假的相关责任人,目前处罚确实太轻了。只有少数几个人受到了刑事处罚,大多数人仅仅是内部纪律处罚。在这种涉及到社会普遍公平的事件中,才真正应该用到严厉执法、杀一儆百的思想来。想想过去封建王朝涉及科考造假是怎么处置的,现有的公职是不是应该全部被剥夺?是不是都应该受到刑事处罚?已经退休的退休待遇是不是全部被剥夺?还能继续领退休金吗?这些可能是对协助造假者的处罚思路,也是给未来谋图造假者的一种震慑。

被顶替者千万不要不好意思。除了自己的学籍可以继续要求上学之外,针对顶替者的民事诉讼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追究,还是要继续。这都是用自己被偷走的人生换来的。多少钱都代替不了,但现在也仅仅能用金钱、学籍以及对相关人的处罚来去作为弥补了。

被顶替的由顶替人补偿经济损失,数额由法院根据两者收入的经济差额的1.5倍来补偿,这既是对于犯罪者的经济处罚,也是对被顶替人的经济补偿,同时还要追究事件操作涉及人的刑事犯罪问题。

毕业的时候老师收了我们一个10000元的手镯,算违法么

老师怎么知道那个手镯价值一万?你附上发票或当面告诉了吗?如果不告诉老师,她可能认为就是一个普通的价钱不贵的手镯?如果你附上发票她仍收了,真不妥,老师不该收学生送的贵重物品。但我实在想不出来违反了什么法,你可能想到的是受贿,行贿也违法呀!你不把自己也圈进去了?老师有什么公权吗?你们是想通过送贵重物品达到什么不正当的目的、获取不正当利益吗?

你用"我们“而没用"我”,说明是部分或全班同学凑钱买的毕业纪念品,你既然有不同想法,为什么没在同学提议时提出来,我不愿怀疑你的人品,但我真的不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做。

毕业纪念为什么不做一本师生活动的相册或学生留言纪念册?这可是绝大多数学校的学生都做的,也是老师想要的纪念品。教师虽清贫,但一个价值万元的手镯很难改变她的生存状态与三观。

你如果觉得不该送,在同学提议时就应该表明你的态度或不参与,在阻止不了时,也可当面提醒老师。你用了"违法“二字,你的心态就有变化了,在平台上讲这件事,性质更不一样。

但愿你是年少不懂事。做人还是简单点好,把心思用在正路上可能更有出息。

这个礼物太珍贵啦!一定是同学们集资而为。

只要送的人报以感谢师恩之情,收的人是辛苦付出后的心安理得就谈不上违法。反之就需要各自扪心自问为什么值得送?为什么可以收?!

看到这个问题,十分难过。想不出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提问。

(割,在我这个回答超过50个赞的时候,头条给我泼了一盆冷水,说我的回答会引起歧义,我不得不修改编辑一下,不然不给我推送。)

回到话题,答案是十分明显的,不违法。送礼违法是指送礼人有所企图,收礼人有利用职权为对方谋取不当利益的嫌疑。

你们已经毕业了,老师几乎已经对你们产生不了任何影响。集体送的一个礼物,无论价值多少,都不会改变你们的过去和未来。唯一能记录的就是你们的良知。

不送礼物,老师的任务也已经完成。送件礼品,承载的是学生们对老师的感激。封建社会里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固然太夸张,但基本的出发点是没有错的。

好的老师,是我们人生的指路明灯。以我个人为例,在我的成长路上,一个又一个好老师,指点我前行,我对他们的感激,无法言表。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已经驾鹤西游,但他们永远活在我心里。(写到这里,泪水情不自禁)

有没有不好的老师?有!你会送礼物给他么?

所以真正令人难过的是,有这么一些人,自私,狭隘,愚昧,善恶不分,是非不明。竟然想去中伤那个那个曾经指引你前行的人。

你可以不爱。老师桃李满天下,有几个坏果子也是难免的。

以怨报德,不仁!

为什么😳?这,这,这,人,太可怕了……

朋友,希望你们在夜深人静时,将手按在胸口,再仔细反复认真回忆回忆曾经的美好,未来的憧憬。

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出正确且不会后悔的决定的。

古人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自己的老师。老师,曾经给我们授业解惑;老师,曾经教育我们如何做人?老师,曾经陪伴我们走过了多少欢乐的时光。

虽然,我们也曾哭过、笑过、闹过。

虽然,老师也不一定十全十美尽如人意。

但是,我们将终身难忘。

这不,我的老师已将近80岁了,但是,每次回去,总是抽点时间去看一下,不为什么?只是觉得以后看一次少一次了。

下面还是言归正传吧!

小时候,记得父亲常常教育我们:借是借的,要是要的,送是送的。

我想,题主是聪明人,无需再言。

暂且不管老师收你们10000元手镯算不算违法,但闹将开来,这事,可能就是一把双刃剑。

好了,就谈到这里吧?

最后,祝你平安快乐!

(以上只代表一家之言,不喜勿喷)

回答完毕,谢邀。

(图选网络,侵权立删)


我就是这个提问者的老师,因为这个手镯,我已经被学校开除了,现在在一个私立学校教书。事发的时候,我真的很恨这个学生,我不知道他把她妈妈的手镯偷了出来,送给了我,也不知道这个手镯的具体价值。以为是这个学生10元买来的地摊货。就这样盲目的收了,就这样孩子的妈妈报警,毁了我的大好前程,让我成为了一个污点老师。

收到手镯后,我并没有带,而是放到了办公桌的抽屉里,觉得这是学生的一片心意,放在那里留个纪念。这个学生的家里条件挺好的,首座是她妈妈的,当发现手镯丢了以后,以为家里失窃了,但就看丢了一个手镯,以为落到那个地方了,就没在意。有一次这个学生生病了,她母亲来学校接他,然后到我办公室签请假条,当时他们母子就在我办工作侧面站着,我从抽屉里拿笔,手镯被他妈妈看到了。

当时学生的母亲并没有声张,就说老师你这个手镯不错,能否让她看看,我当时也没多想,就给手镯给她了,她看完后,表情依然很平静,说他们走了。没过一会,警察和保卫科的同事就过来了,说有人举报我怂恿孩子从家里盗窃财务,说赃物是一个手镯,我看到后面站着那个学生和她的妈妈,我当时都蒙了,学生因为年龄不大,吓的也不敢说话。我说我没有盗窃,家长说没盗窃手镯怎么在我办公桌里,我说是你家孩子送的,孩子也怯生生的承认是他送我的,他妈妈很生气的说,她这个是10000元的手镯,我说我真不知道,以为是地摊货,经过赔礼道歉,这个事才算完结。

虽然搞清楚了事实,但学校并不这么想,因为涉及的金额巨大,我们学校三令五声要求教师拒绝收手学生和家长礼物,何况是个10000元的手镯呢,所以我就被劝退了,今天来头条看到这个提问,我瞬间感觉释然了,因为到现在,我这个学生还不知道老师收受10000元的手镯算不算违法,说明他不是和他妈妈搞阴谋陷害我,知道了真相,我就觉得没什么遗憾了。

从此,现在我在教师的岗位上也长了记性,不会收受学生任何的礼物,别说10000元的手镯,收取任何东西都算违法,我也奉劝各位老师,“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我们是教师,是塑造学生人品和人格的,自己形不正,做不端,在学校里搞社会上的那一套,纯粹就是误人子弟,所以做教师的要严于律己,别被糖衣炮弹打趴了。

以上来自一个污点教师的忏悔。

。。。。。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我的学生,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应该是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最想问的是,毕业时你们为什么要给老师送一个1万元的手镯,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感恩老师,感谢老师,感怀老师,有很多种方式和方法,但不知道为什么你们会选择这种方法。

从这个提问和问题的本身,我们可以读出来两个信息。

1.毕业时给老师送了一个1万元的手镯,难道是专门设计的事情?

2.给老师送了一个1万元的手镯后,然后问老师收了这个手镯以后算不算违法?这样问是啥意思?有啥目的?

你们这样做难道是故意陷害老师,是故意给老师设了一个陷阱和圈套?是引导老师往这个圈套中跳,并不是为了感恩老师,是这样吗?

学生毕业给老师馈赠一些礼品,或者一些纪念品,也是情理之中正常的事情。

但从这个问题中可以看出,这其实并不是一个给老师赠送纪念品的单纯的师生友情之事,如果仅仅只是一个学生给老师赠送的毕业纪念品的话,就不会有这样的提问。

即使这个手镯值1万元,但如果是纯真的师生友情的话,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功利和邪念,它体现出来的价值就是纯粹的师生之间的友情和纪念品,与1万元没有关系。

其实,我们还见过学生,为了报答感谢老师,给老师送房子,送车子的学生,但这真的是纯真的师生友情,是一种感恩之心的体现,说明学生对老师的感恩之情,不要把这种纯真的感恩,与那些低俗的东西扯在一起。

文章下方广告位
热门标签
关注我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