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工人造假办理“特殊工种”,骗走10万元社保费,如何判刑,新科教育学历是假的吗

访客62024-03-03 12:47:47

下岗工人造假办理“特殊工种”,骗走10万元社保费,如何判刑

下岗工人“特殊工种”造假,骗走社保10万元,怎么判刑?

下岗工人造假办理“特殊工种”,骗走10万元社保费,如何判刑,新科教育学历是假的吗

下岗工人是时代的牺牲者,是弱势群体;不知提问者怎么知道他到人社局,更改档案而造假的?不要上纲上线吗!有这个能耐,应该社保所有内鬼,而帮他造假;使他提前5年退休,早退休领取养老金,并不是你所说的:“骗取十万元社保”。


我国早期企业工人,依照《劳动法》之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对那些在高温、高湿、高危、井下、特殊岗位上岗的工人,在特殊岗位满十年以上的,依照人社局职工特种工种退休年龄规定,可以提前5年,社保年限满15年以上,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即:男年满55岁,女年满45岁

对于下岗工人这一块,其个人档案初始工种有记录,并存于档案室或劳动局;每一次调资调岗都有单位申报表和签章,劳动部门有备案底册。当有些下岗工人,由于单位疏忽,其本人从事持殊工种多年;当档案记录不详细,社保所对这类情况,允许其本人提供有效证明;给予证明,人社部门严格审核后,才可认定为事实或否决。(主要是:特殊岗位,原始工作证、工资发放底册复印件,营养费发放底册复印件,特殊行业培训结业证等)关键在于你社保局领导去审核,一张复印件能造什么假?要造假,就必须先调档更改档案,可档案调取更改就那么容易吗?

下岗工人缴足15年以上社保,提前五年退休,其退休养老金也明显低许多;他也是参加社保而缴纳保费的合法“下岗工人”,何来骗取社保费十万元?只能认定为提前取得退休资格,领取养老金5年共10万元。好象够不上盗窃罪,贪污罪吧!何来的刑事判处多少年有期罪行?法不可乱罚吧?!

就是有点过错,首先审核这一关的领导渎职,他只是提供证件者;不是直接窃取者,何罪之有?

关爱弱势群体,关心下岗工人;也是全社会和斫在地政府的职责,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范围;让更多老下岗工人,下岗不流泪;下岗有饭吃,下岗能为社会创造应有的贡献!千万不要泯灭人性,让他们而寒心!!!

一个老双‘’下岗工人‘’的看法和观点,谢阅评!

下岗工人无稳定收入,还自己交保险,以阜新露天矿为例,工人下岗后有的开三轮拉人为生,拉一次人2元钱,月收入不稳定,生病就没有收入,在这种困难情况下,他们没有偷抢,没有找政府,而是自己默默承担。找人办提前退休,这也是无奈之举,此事再追责,太不讲人道,如果你家有下岗工人,你还持此观点吗?我认为凡是在生产一线工作过的工人,都应按特殊工种标准休。

不管什么人特殊退休,骗社保可耻,判刑不可取,退脏可以的,造假办理特殊工种,不是你想造假就行的,档案谁提供,有人事档案丶有害工种健康档案,没有机构运作,社保工作人员审核通过不了。

我的看法是:首先要调查核实这个下岗职工的家庭收入情况。如果该下岗职工确实生活很困难,符合相关国家扶助,而没有得到扶助,就应帮助其完善相关手续,使其得到应得的生活基本保障!当然,这骗走的10万也应退回。至于判刑,我个人认为如果符合上面情况,相关部门有应作为而不作为,造成该下岗职工被逼而为,就不宜有判刑的追责!如果该下岗职工的生活很宽裕,收入不错,那就应当另当别论,其行为应追责!

这应该属于诈骗罪,下岗工人一听就是同情,可同情归同情,采取不当手段,伪造虚假手续,办理了特殊工作身份,办理了提前退休,这是在走向犯罪的道路,当前,女职工50岁退休,男职工60岁退休。如果是从事特殊工种(也就是艰苦岗位),女职工可以45岁退休,男职工可以55岁退休。下岗工人如果提前退休,可以提前拿到退休金,提前过上有点生活保障的日子。
所以为了早点拿到退休金,有些人就打起了办理假手续,提前退休的主意。可是这次这个下岗工人胆子太大了,竞然多拿了十多万元。这是范法的,多可怜呀,今后的退休金没了还触范了法律。希望大家都引以为戒,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首先不论什么原因他的行为都构成了犯罪,理应按相关法律给予惩处!其次看其生活状况,如果确实困难且没有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帮扶,并且犯罪行为没有对被害人和社会造成重大后果,在量刑时可给予酌情宽大!

新科教育学历是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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