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高中毕业证样本图片(甘肃白银高中毕业证样本图片大全)

访客32024-04-19 10:25:14

世界上有哪些至今还没有破解的悬案

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韩国三大悬案吧,这三个案件都已经改编成电影了。

甘肃白银高中毕业证样本图片(甘肃白银高中毕业证样本图片大全)

1、《杀人回忆》

是根据韩国三大悬案之一的华城连环杀人案改编,案件至今未破!随着上诉时效(15年)终结,成为了人们记忆中恐惧的“杀人回忆”。

简单介绍下案件背景:

华城连环杀人案是从1986年9月15日到1991年4月3日在京畿华城市泰安一带发生的妇女强奸杀人案。受害者都被勒死,行凶工俱是长统袜、丝巾等受害者的衣物。而且从受害女性的阴部发现了各种异物,令整个韩国为之震惊。在4年零7月内罪犯作案10次。截止到2006年4月2日,第十起事件的上诉时效(15年)宣告终结。即使今后抓到罪犯,也不能判刑。

受害的10名女性当中,只有1位幸存逃脱,其他均被强奸后残忍杀害!被害人的年龄最高71岁,最小13岁,案件全部是发生在深夜回家途中。(夜归的姑娘们真的要注意安全)

2、《那家伙的声音》

根据韩国三大悬案之一的“李炯浩被诱拐事件”改编,案件至今未破!随着上诉时效(15年)终结,成为了人们不能释怀的悲剧和恐怖回忆。

简单介绍下案件背景:1991年1月29日,韩国首尔江南区狎鸥亭的9岁男童李亨浩被绑架,于1991年3月13日在汉江边发现其尸体。

李亨浩

凶手在绑架并杀害李亨浩的过程中,曾用10个不同的电话总共打来87次。在电话中不断恐吓和戏弄李亨浩的父母,并勒索两亿韩元(约合160万人民币)。韩国警方在李亨浩失踪44天后发现了其尸体,经过检验显示,李亨浩在失踪后第二天就惨遭被杀害,死因是窒息。

警方根据电话录音和极其有限的线索推断凶手是(1991年)30岁至39岁的男性,身高167cm至170cm,带有首尔和全罗南道口音。

警方在法定诉讼的15年里共累计投入了15万人力和10多万警力,逮捕并调查了约420名嫌疑犯,分析了87份声音和笔迹样本,曾有抓捕到凶手的可能,但都被他机智地逃脱,同时赎金也被凶手取走。到2006年1月已经超出法定诉讼时效期(15年),时至今日凶手仍然逍遥法外!

父母们一定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小孩,那些天杀的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可能就潜伏在我们身边。

3、《孩子们》

于2011年上映,豆瓣评分7.4分,根据韩国三大悬案之一的韩国大邱“青蛙少年失踪事件”改编,案发于1991年,5个少年的尸体于2002年发现,至今未破。

简单介绍下案情:韩国大邱青蛙少年失踪案是1991年3月26日, 5名小学生趁假日结伴去抓火蜥蜴(后被媒体误报为青蛙),结果集体失踪。

有目击者称当日在卧龙山附近见过他们,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有记载的行踪。孩子们的父母花了半年时间找遍了整个韩国,此事甚至惊动了总统,经过总统的特别指示,警方动用了包括军队在内的人力约32万,并印发了约2亿张传单,在全国各地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地还是集中在大邱地区尤其是卧龙山附近)。

另有香烟企业在自己的产品包装上印制了失踪少年的寻人启事,同时赏金达到4200万韩元。但是因为当时为秋季,大量落叶覆盖地面,搜查毫无进展。

直至2002年9月25日,警方接到报案,称在卧龙山发现了五个少年的尸骨,却因年代久远,线索不明确而无法破案。至2006年3月25日,此案的诉讼时效到期,案件暂停追查。

【D.B.库珀劫机案】

该起劫机案是世界上发生的第一起成功的也是唯一没有破案的劫机案,罪犯D.B.库珀在用炸弹挟持机组人员后获得二十万美元的赎金,然后他用降落伞从空中跳下,从此隐匿于世间。

1971年11月24日,一位名叫“丹·库珀”的男子搭乘305航班飞往西雅图。此人看上去四十多岁,戴着墨镜。库珀登机后坐到了后面的座位,起飞后没多久他把一个信封递给空姐。空姐起先以为这个乘客是想搭讪套近乎,就把信纸塞进了口袋没有马上看。等空姐过了一会儿打开信纸,发现里面的内容是“我携带了炸弹,坐到我身边来。”

在1971年之前,美国的国内航班是没有安检和身份核查设施的。所以乘客携带武器登机不会被发现。空姐赶紧叫来同事确认库珀是否真的带了炸弹,结果库珀给他们看了手提箱里确实有炸弹装置。库珀要求给他20万美元(在1971年是一笔大钱),还要四个降落伞(两个背式主降落伞两个胸式安全降落伞)

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为了乘客安全,答应了库珀的要求。但是他们在准备现金的时候做了手脚,将纸币全用20美元的面额用皮筋捆好。所以这二十万美元重达十多公斤。FBI甚至将这一万张纸币的货币编码一一给记了下来。

按照库珀的要求,飞机降落在西雅图机场。库珀拿到钱后,放走了乘客。但是他不肯放走机组人员,飞机加满油后又起飞了。

库珀要求飞往墨西哥城,但是飞机燃料不足以飞到墨西哥城。于是机长提议去距离相对较近的里诺,这个库珀也很好说话,答应了这个提议。晚上7点43分的时候,他要求飞机放缓速度,高度降低为三千米。他把所有乘务人员赶到驾驶舱,在8点多打开飞机后悬梯,库珀背着降落伞跳下飞机,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特工们事后将飞机彻底搜查,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也没找到。航空专家们也开始估算库珀的降落位置。飞机当时处于自动驾驶状态,路线很容易确定。由于当时有西风,搜查范围扩大至75平方公里。联邦调查局出动了三四十名特工,甚至还有几支军队出来协助搜查。然而几个星期过去,人们一无所获,警方将库珀定为重犯。

库珀劫机后跳伞逃脱,在舆论媒体的推动下俨然成了传奇式人物。FBI组织了大量人力进行调查,排查了数百个退役伞兵和飞行员,结果还是没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此后的十年里调查了上千个嫌疑人,仍旧没能找到此人。

1980年,一个男孩在哥伦比亚河案的淤泥里发现了残损的二十美元面额的钞票,经过联邦调查局的比对,这些钱就是库珀当时带走的赎金的一部分。但是这些钱是当年联邦特工搜索范围外找到的。经过科学家的研究,证明这些钱是被河水冲上岸并慢慢腐烂的。而且当年绑钱币的皮筋在水中三个月会腐烂,而成捆的钱被发现时并非散开。由此人们开始怀疑库珀在跳机的晚上可能是已经丧生了。

当年给库珀准备降落伞的人证明罪犯选择的是使用不怎么方便的NB8降落伞。而且当天晚上寒风刺骨风雨交加,再携带一个十多公斤的钱袋,这都对跳伞造成极大干扰。但是即便如此,他也有很大的可能成功降落,不过降落的地点却是湍急的路易斯河里。

库珀落水后只有几分钟时间游上岸,但由于身上绑着沉重的钱袋和降落伞,因此专家认为他活下来的机会微乎其微。

库珀劫走的钱没有迹象流通于市场,而且他下落不明,很多人相信他已经死了。而且尸体和降落伞、钱袋被航运船带到河的上游,其中几捆钱被冲上岸。在之后他的尸体很有可能被卷入大海。

然而以上并没有库珀尸体或更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库珀俨然成了传奇偶像。也是因为他,机场建立起了X光安检制度。

作者:“小方说历史”团队

我家是父母单位分的房子,父母同事都在这一个厂子家属楼区里住,彼此都认识,有天晚上有个同事的女儿被杀死在家中,女儿才16岁,没有处男朋友,都是子弟很了解,这个同事出差在外地,妈妈晚上出去跳舞打麻将,吃完晚饭7点多才出门,晚上11多回家,一开门发现地上有水有泥,妈妈就用门口的抹布给擦干净了,结果一进卫生间看见女儿死在浴盆里,报警之后,丈夫也回来了,但是警察在屋子里没发现指纹或鞋印,那天晚上还下雨了,但是她妈妈把现场擦干净了,现场被破坏没法破案,怀疑是认识的人所为,还调查了女孩子的老师和同学,和父母的社会关系,但是背景很单纯,都是一个单位的,没有仇人,家里也没丢钱,女孩是被掐着脖子浸在浴盆里死的,脖子都被掐断了。死的很惨,公安局一个星期都没破案,后来悬赏5万,也没线索,听说把女孩的视网膜送去上海做最后成像,看看能不能找到线索。最后也没破案,她父母也搬走了,此案没有侦破,这是95年的事了,是我住的地方唯一一起命案。很蹊跷的案子。

世界上未破的案件有成百上千,我在这里不一一介绍,只能在这里蜻蜓点水,说三件吧!

一、天上人间花魁遇害案:
梁海玲身体火辣,皮肤白皙,身高1.72米,体重
45公斤,被称为天上人间第一花魁。梁海玲生前自驾一辆400多万元的奔驰车,家中有10件貂皮大衣,衣服、皮鞋都是名牌,昂贵首饰不计其数,名下有千万元巨额财产,这些都被警方证实。2005年11月13日,梁海玲在家中被害,至今没有被破案。

二、蓝可儿:



2013年2月1日,美国洛杉矶塞西尔酒店部分楼层发生漏水,工作人员在检查顶层水箱时,发现一具女尸,立刻报警。警察赶到发现女尸是加拿大女大学生蓝可儿,死亡时间是半个月以前。警察对尸体进行毒理学检查,以确定其死亡原因,但是案件到至今还没有破。

三、涅姆佐夫:

在俄罗斯每年都会发生100多起针对商人、政要和其他社会名人的暗杀事件,除了少数案件能够侦破,大部分都成为“无头悬案",而暗杀通常是职业杀手,不留任何痕迹,暗杀成功率极高。2015年2月27日深夜,俄罗斯反对派领导人涅姆佐夫在一名乌克兰美女陪伴下,漫步在莫斯科大街上,突遭四弹殉命,抛弃错综复杂的原因和对普京造成的压力不说,到自今没有破案。这一次再次让人看到了俄罗斯的暗杀,这种暗杀次数远远超过其他国家,被冠以“俄罗斯式暗杀"之名。

要论最离奇、最匪夷所思的,当属日本的“4岁男童10秒失踪案”

1989年3月的一天,日本软件工程师松先生领着一大家子去朋友家过夜,松先生和妻子育有3个孩子:7岁的女儿,4岁的大儿子,和2岁的小儿子

当时一家5口刚参加完孩子外婆的葬礼,随后松先生便接到了亲戚的电话邀约,让他们务必去他家做客

松先生这位亲戚的家,位于德岛郊区的山间别墅,环境清幽,很适合散心。松先生觉得这里环境不错,于是没多想就同意了。可他万万没料到,这个决定竟然成了他们一家人痛苦的开始……

别墅的位置处在山林半山腰,进出只有一条路,清晨松先生带着三个孩子出去遛弯,穿梭森野,顺便呼吸呼吸新鲜空气,8点15分,松先生估摸早餐应该做好了,就喊孩子们一同回去

亲戚别墅前有一条颇为陡峭的石梯,大约高10米,成年人上下尚有余力,但对于几岁孩子来讲还是有些费劲,松先生抱着2岁的儿子向上走,其余几个孩子借着兴奋劲倒也攀爬了上去

来到家门前,4岁的儿子转身拉扯父亲衣角,表示想再多玩一会儿,松先生于是嘱咐儿子不要乱走,在门口等一下,他把弟弟抱回去马上出来

说罢松先生就走进了屋子,可等他出来时,4岁儿子已经不见了,他大声呼喊儿子没人应答,他立刻跑下石梯寻找,依然不见儿子踪影,随后他又绕着别墅转了好几圈,仍然没见到儿子的任何蛛丝马迹

从松先生进门到出来,前后不过十几秒,别墅周围全是杂丛,唯一的出路只有门前那一段陡峭的石梯,可4岁的儿子就这样人间蒸发了,更令人绝望的是,在随后30多年时间里,松先生穷尽所有寻找儿子,仍然没有结果

回到当时,松先生第一时间怀疑到儿子很可能是被野狼叼走了,他立刻报警,警察随即展开地毯式搜寻。

整整10天时间,没有一丝发现,最令人不解的是,警方甚至连孩子的一个衣服碎片也没有找到。如果是被动物袭击,多少会留下一点血迹或者残留物

关于此悬案还有另一个插曲,在孩子失踪十多天时,松先生的妻子曾接到了一个女子的神秘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是松先生儿子所在幼儿园的一位家长,她表示幼儿园针对此事组织了一次爱心捐款,用于慰藉他们失去儿子的痛苦,女子询问这笔钱应该汇往什么地址,松先生妻子有些奇怪,学校怎么会动作这么迅速,但她也没多想,最终将地址告诉了对方。

然而后来警方调查得知,幼儿园压根没组织过什么捐款,这件事根本子虚乌有,这给本来离奇的事情又笼上了一层扑朔迷离的气息,可惜当时的侦查技术并不能追踪电话,所以这条线索最后也不了了之

为了寻找儿子,松先生辞去了高薪的工程师工作,几十年来一直没放弃,夫妻俩几乎跑遍了整个日本,到处寻找儿子,可至今依然没有结果

好好的一个家庭就这样支离破碎,可怜天下父母心,其实就算如今儿子站在他们俩面前,或许也很难认出彼此了,这就是父母啊,可恨真凶仍然逍遥法外,不论事实究竟如何,只希望松先生一家有一天能团聚吧

我是@心见解,原创作者,欢迎关注我

南大碎尸案,又称为南京“1.19”案。

案发时间为1996年1月19日,当时在南京新街口华侨路一个建筑工地旁边的垃圾推里,一位环卫工阿姨捡到了一只黑色垃圾袋。开始以为是别人掉落的猪肉,回家清洗的时候发现有三根手指,于是报案。

警察接到报警后展开全面调查,分别在多个地点找到尸块组织,死者的肉被切割成2000多块,而且内脏、骨骼、头颅、衣物都是用不同的袋子装着,摆放整齐。

(图片:发现碎尸的时间和地点)

当时南京警方几乎调用了全市的警力,分别不同程度的参与了119案的侦查,但最终未能找到凶手。这个案件经过20年本已淡出大家的视野,但在2016年,网络上传出南大碎尸案马上就要过了刑事追诉期了,然后公安部刑侦局马上就发布微博表态: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于是这个案件又一次被大家所提起,下面水煮汗青就先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该案的情况。

(图片:南京大学)

案件细节

该案受害者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大一女生,名叫刁爱青,她在1996年1月10日傍晚离校出走后一直未归,1月19日她的尸体组织就被环卫工阿姨发现。

  • 据她的同学回忆,刁爱青离开学校之前,曾因为宿舍里有人违规使用电器,整个宿舍都被罚了钱,共罚了一百多。所以刁爱青的父亲也猜测,女儿可能是因为被处罚心情不好才出去散心;

(图片:刁爱青高中时的照片)

  • 据班里同学回忆,刁爱青性格孤僻,喜欢逛书店,而且在逛书店的时候认识了什么人,还总抱着一本书看,好像非常喜欢这本书;

由于刁爱青性格内向,又是大一的新生,交际范围非常有限,所以在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几乎是无从下手。当时警方收集了能够收集的信息,并逐一排查,最终一无所获。

(图片:刁爱青高中时的照片)

警方从尸体处理的细节分析,推测凶手可能是医生或者屠夫,因为尸体被处理得非常整齐,而且尸块都被开水烫过,有些组织还被冷冻过。根据这些线索,警方再次对相关的怀疑对象进行排查,依然是没有结果。

我的观点

南大碎尸案已过去20多年,当初由于侦查的技术有限,而且还没有“天眼系统”,所以案件侦查的难度非常大。如今公安部表示该案会“永远追查到底”,我也相信总会有水落石出的那天。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

白银遇难者25岁女孩领证半个月赔偿款95万,她丈夫分多少合理

真是太让人伤心了。

才领证半个月,就这样意外去世,现在估计她的父母、丈夫都还在悲伤之中,题主却已经问到这样的问题了。

不过这样的问题现在虽然似乎不合时宜,但却很现实。

现实中,意外去世后,家人为赔偿款打的头破血流的事情不在少数,但更多的是通过协商和平解决。

下面家子就从法律和人情角度解答下这个问题吧。

一、法律角度

从法律角度而言,赔偿款不属于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这是对死者死亡后,有权请求赔偿的主体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有权请求赔偿的是近亲属。

从法律上来说,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如果这三者都不存在,则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

一般来说,近亲属要求赔偿的,属于共同原告,缺一不可。

这里的配偶,自然是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也就是只要登记结婚,就属于法律上的配偶了,而不考虑结婚时间、也不考虑夫妻关系如何。

现实中,有两口子闹离婚,去民政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配偶获得赔偿的例子。

但目前法律只规定了提起赔偿的主体,并没有对近亲属取得赔偿后,内部如何分配做出明确的规定。还需要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

司法实践中,虽然赔偿款不属于遗产,但在分配上可以参照遗产的方式分配。也就是说,原则上各近亲属之间应当进行平均分配。但如果有无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者,可以适当多分。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笔钱大概率应当在其父、母、配偶三人之间平均分配。

二、感情角度

其实这件事对这名重庆女孩父母的打击、对新婚丈夫的打击,并没有什么高下之分。也不能以丈夫与她结婚时间的长短来作为分配赔偿金依据,这是对人性的侮辱。

但从死者父母年龄较大,老年丧女,今后可能无人赡养,而其丈夫比较年轻,具有劳动能力。

赔偿款多分给老人一些,对老人今后的生活帮助会更大一些。

从这个角度来看,赔偿款分配时,适当地向死者父母倾斜一些,丈夫少分一些可能是比较适当的一个解决办法。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白银遇难者25岁女孩领证半个月赔偿款95万,她丈夫分多少合理?

九十五万元属于意外伤害赔偿。

具体分配,一般来说,这笔赔偿不是遗产,但是按照惯例一般是按照遗产分配的范围来分配。也就是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分配。

显然,这名女孩尚未结婚,谈不上有子女,那么就应当有女孩的配偶、父母来分配,考虑到具体情况,可以父母多分,配偶少分。

至于其配偶领证了但是未举行仪式,民间不认可其夫妻关系,但是法律上,只要领了登记证就是合法夫妻,就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以未举行仪式为由不分给其男友是不合适的。

因此建议的分配方案,五万处理丧葬,其余的九十万,父母每人得32.5万,男友得25万。

首先,我们要明确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赔偿的对象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遗产我们很容易理解,就是死亡的人生前所拥有的财产。

比如25岁女孩死亡时,其所拥有的现金、车辆、房产等,属于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需要适用法定继承。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

而死亡赔偿金,是因为被害人的死亡,导致被害人家庭可以预期的未来生存年限中丧失的收入,而该收入是用于家庭共同消费或者家庭积累,是对死者家属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赔偿的对象应为死者的近亲属。

所以,死亡赔偿金是肇事者给予死者家属或者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不应该按照遗产分配的原因进行分配。

其次,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为:扣除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外,按照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和依赖程度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不应平均分配

在司法实践中,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进行平均分配。

遇难者女孩的家属在拿到95万的死亡赔偿金后,需要先扣除丧葬费、必要抚养人生活费,考虑到二人刚结婚,所以应该还没有孩子,所以没有必要抚养人。

在扣除上述费用后,在女孩的丈夫、父母之间合理进行分割。

在分割的时候,我们要考虑到女孩的父母年龄比较大,对女孩的死亡,其精神损害应该更严重,而且女孩父母年纪大了以后,其收入来源就会陷入困境,比较依赖于女孩的收入。而且,女孩同父母的共同生活时间更长,为了保障其父母未来的生活,理应获得分得更多。

对于女孩的丈夫,应该很年轻,自己未来的经济收入比较有保障,而且和女孩的共同生活时间更短(这里并没有感情好或不好的评价),所以应该少分或者不分。

对于其丈夫而言,主动放弃分割死亡赔偿金,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对于其丈夫而言,对于这笔赔偿金,不是特别依赖。自己还很年轻,可以继续奋斗,努力赚钱。而女孩的父母年龄会越来越大,赚钱能力也越来越弱,把这笔钱给女孩父母,让他们晚年少一些经济上的烦恼,应该是更好的选择吧。

我想不幸去世的女孩也希望她的父母能没有后顾之忧吧。

逝者尸骨未寒,你就讨论这些,还是人吗?现在讨论这些,不仅使逝者无法安息,更使活着的亲人们悲愤交加。

现在提出这个话题的人和参与讨论的人,内心平静得接近了冷血的程度了。现在事件发生才一周时间,人家的亲人也没有为赔偿款闹出什么风波,提问者怎么就先想到了呢?

有些人就是有些鲁迅先生笔下吃人血馒头的那帮人的遗风,好像事事都与己无关,事事都想看热闹。生怕不出事,小事也要煽成大事,就是俗话说的“祸事头”,到处煽风,到处点火,到处闹事,与和谐友善的社会理念格格不入。

人家丈夫痛失妻子,正处于悲痛当中。爱情与相处的时间、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有何关联?你有何资格对人家的情感恶意揣测?更不应该对赔偿款的分配妄加议论,人家的家事不用你操心。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社会还有信义道德,轮得上尔等瞎咧咧?

如果你有良知,就让逝者安息,不要在逝者亲人的伤口上撒盐,更不要无事生非,搬弄是非。

这个问题问的挺尴尬的,纯法律来说,是发生法定继承,每人三分之一,但如果是条汉子,我建议不要这个钱都给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多么痛心。痛失爱人,想想都难受。这该死的灾难

新婚丈夫是否参与分配赔偿款?

领证半个月的25岁新娘,在白银遇难。家人痛惜,我也表示惋惜。现领到95万赔偿款,你问她丈夫分多少合理?

首先,赔偿款包括哪些项目?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亲属为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也可能比赛主办方为参赛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给予一次性赔偿款(不细分项目,全包括)。

其次,死亡赔偿款是什么性质?

以什么法律依据处理死亡赔偿款?

死亡赔偿款是对死者近亲属或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经济赔偿和抚恤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现如今国家对死亡赔偿款如何分配没有法律规定。一是参考遗产分配的原则。二是死者近亲属协商的原则。

再次,确定参与分配死亡赔偿款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哪些人是近亲属呢?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此例为死者领证半个月的丈夫,父,母3人为死者的近亲属。

有人说领证未举办婚礼,民间不承认为结婚,这话不妥。相反,没领证,只举办婚礼,法律不承认为夫妻。只要领结婚证,未办婚礼,也是合法夫妻。因此死者的丈夫有权利有资格参与分配死亡赔偿款。任何剥夺丈夫参与死亡赔偿款的想法和做法,都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最后,如何分配死亡赔偿款?

除去丧葬费及办理丧葬的其他支出,假设5万元。余下90万元分配。

提出以下3种方案:

1.考虑到丈夫,父,母3人对死者同样悲痛,可平均分配,各30万元。

2,考虑到死者父母抚养时间长,在一起共同生活时间长,原指望女儿年老时赡养,现女儿不幸死亡,多分点赔偿金,增加一份养老保障。丈夫为登记结婚及筹办婚礼,己花费不少,但没和妻一起生活,还年轻,靠自己的努力,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为此丈夫可做让步,只象征性的分配10%赔偿款即9万元,其余81万元为父母所得。

3,死者丈夫把自己应得那部分,对领证不到半个月岳父母,献出的一片孝心。把这90万死亡赔偿款存入银行,做为死者父母养老备用金。

以上3种方案,仅供死者近亲属3人参考,是否採纳其中1种或不採纳,由3人协商决定。

文章下方广告位
热门标签
关注我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