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恒顺驾校多长时间拿证-宣恩县高中毕业证图片尺寸是多少

访客22024-04-25 00:39:05

宣恩恒顺驾校多长时间拿证

30到45天就可以了。在正常情况下,假设各科一把过,考驾照各科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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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科目一考试时间一般在报名后半到一个月。选择好驾校报名后,体检完毕,就可以开始准备科目一理论考试了。等待科目一的考试时间大概是30天,有些是45天左右(名额排期)。

考驾照一般最快也要一两个月才可以拿证,因为驾驶资格证考试在预约时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只有在规定的预约天数后才可以预约参加考试,所以拿驾照最快也要一两个月。

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恩施州宣恩清源学校怎么报名

1.报名方式:填写《宣恩清源自然双语高级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

下载并填写后与其他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eqysy@sina.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学科)+姓名,如:语文李小明,《报名表》为电子版形式,其他材料可为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

2.报名需提交材料:

(1)《宣恩清源自然双语高级中学教职工招聘报名表》;

(2)本人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即可)、普通话等级证、可以证明工作经历及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3)相关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证书选择(若有)。

3.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你身边发生过哪些惨绝人寰的事情

一九九三年早春夜晚,一辆运载化肥的大货车压垮路面,从六百多米高的峭壁落下,车上二十二人随之滚落,惨叫声响彻山谷……

湖北省宣恩县长潭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我们接到警情,风驰电掣赶往现场。现场位于河谷里,峭壁上面的石块仍在不时地落下,施救人员无法靠近。长时间地呼叫,仍然没有回应,估计已经没有幸存者,待天亮之后在清理现场。晚上我们继续调查事故原因。

峭壁对面的住户有目击者,他听见对面山上有汽车在原地的轰鸣声,看见灯光先是朝前方亮着,发动机轰鸣声之后,汽车大灯射向天空,后又四处晃动,随之听到巨大撞击声,轰隆隆,轰隆隆,持续了将近一分钟,汽车才坠到河里。汽车刚翻车的时候,听到有人在惨叫,“妈呀!救命啦……”的声音听得人瘆得慌。

有三个幸存者。我们等他们情绪稳定后开始询问。第一个幸存者,是汽车刚翻车的时间,被摔下汽车跌落在路面上。他描述当时的情景:汽车严重超载,装满化肥,又坐上了二十二个人一起回村里,遇一陡坡,汽车无力,车辆后退,换挡后前行几米,仍不能爬上去,再换挡……反复碾压路面,路外边的砌坎经受不住,垮塌。

第二、第三个幸存者是在一起。随汽车滚落下,在接触到地面的时候,身体快速下坠,两个人的手死死扣住陡坡,减缓下坠速度。在终于停止坠落的时候,两个人才醒悟过来,得救了。两个人摸黑慢慢爬上路面,三个人哭作一团。幸庆大难不死。

第二天天亮。现场惨不忍睹,河谷里的汽车没有了完整部件,最大的部件就是一个轮胎,还是完好的。山上落下的土石块中夹杂着残缺不全的尸体。峭壁上还挂着手臂,大腿,或者躯干。现场搜救的,见到有个人死死的抱住一棵树,以为有生命迹象。靠近检查,已经死亡。现场清理完毕,十九具尸体摆放在土坪,白花花一片。甚是凄惨。

尸体被抬回山村。 小小的山村,突然间死了十九人,办理丧事,人手都不够,场面异常的冷清。有的人家还摆放了两付棺材,或父子、或兄弟同时遇难………这是我遇到的最惨的事情。

张华第三次自杀,喝农药抢救无效死亡,张华的妈妈曹姐疯了,几个月后,张华的爸爸病情加重,也过世了。这是我身边发生的惨绝人寰的事情。

前几年我在老家陪读,曾经在一个鞋厂上班,和我们在一起干活的有一个女人五十多岁,姓曹,我们都叫她曹姐。

曹姐干活很能吃苦,经常白天在工厂干活,晚上把活带回家干, 没日没夜地干。我们劝她不要这么拼命,她说也没办法啊!

原来曹姐的老公身体不好有心脏病,不能干重活,家里的田地都没有种,给别人种,每年只能得到一点点口粮。

曹姐的儿子张华已经27岁了, 他在电机厂上班, 每个月工资不高,还谈了一个女朋友,几乎没有钱拿回家。

眼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家里房子也没有,曹姐申请了一个廉租房,他们就住在廉租房里,曹姐和儿子两个人上班,老公在家做家务。

在得知儿子谈了一个女朋友后,曹姐很开心,觉得日子有盼头了,曹姐干活更带劲了,那一段时间我们看见曹姐嘴里边哼歌边干活。

突然有一天,曹姐也不哼歌了, 甚至连话也不说了,默默地在干活。我们看见曹姐这样都很着急,就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

经不住我们的关心,曹姐终于说出了这段时间不开心的原因: 原来她听说儿子的女朋友有心脏病。

曹姐知道儿子的女朋友有心脏病以后,劝儿子分手。因为这么多年,曹姐服侍病人已经够了, 曹姐老公有心脏病,曹姐服侍他二十多年了。曹姐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以后一直服侍一个病人。

张华和女朋友正是热恋期间, 他哪里听得进去妈妈的话啊! 不管那个女孩有没有病,他都要娶那个女孩。

曹姐为了让儿子不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亲自找到了那个女孩, 让那个女孩和儿子分手,说他们家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儿媳妇的。

那个女孩自从见到曹姐以后, 就再也不见张华了,无论张华怎么找她,她都躲着不见。后来,张华知道是妈妈从中做梗,很生气。

张华对妈妈说,如果不让他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他宁愿死。

曹姐认为儿子就是说说而已, 并没有把这句话当真。

谁知道张华说话算话, 那天他去找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还躲着不见他,张华在回家的路上买了老鼠药,回到家就吃老鼠药,然后睡在床上不起来。

张华的爸爸饭做好了,去叫他吃饭,张华已经口吐白沫了。张华爸爸赶快叫曹姐过来,两个人急急忙忙把张华送去医院,抢救及时,捡回来一条命。

当那个女孩知道张华为她自杀后,她也很感动,然后也不管曹姐的反对,来到医院看望张华,一对小情侣终于破镜重圆了。

但是曹姐还是不愿意让儿子和一个有病的女人在一起,他们张家已经是三代单传了,那个女孩有病不能生孩子,曹姐夫妇是无论如何不想让儿子跟那个女孩结婚。

儿子出院以后,那个女孩也来到曹姐家看望张华,曹姐夫妇对那个女孩不理不睬的,女孩落得个没趣,连夜就赶回家了。

张华送完女孩回来,告诉父母,他非那个女孩不娶。曹姐苦口婆心跟他说,长痛不如短痛,早点分手对两个人都好。

他们家廉租房是住在二楼的,张华气的当时就跳下了楼,所幸只是二楼,张华只受了一点轻伤, 伤好以后,他又去找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想想那天在张华家吃了闭门羹,她坚决不见张华。张华觉得生无可恋了,上次买的老鼠药没有起什么作用,这次他干脆买了农药回家。

晚上吃饭的时候,他又问了一遍妈妈,能不能答应他和女孩在一起。曹姐坚决不答应他和那个女孩在一起。曹姐觉得那个女孩不仅仅有病,脾气也很大,如果儿子和她在一起不会幸福的。

儿子吃过饭以后就回到房间, 一瓶农药只喝了一半,就倒在地上了。当他父母赶到的时候,他已经没气了,那个农药的药性太厉害了。

曹姐看见一动不动的儿子,觉得这不是真的,任凭丈夫趴在儿子身上哭,她傻傻地看着丈夫和儿子。

我们车间几个姐妹赶到的时候,曹姐一直在傻傻地笑,她也许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看见我们去了还很高兴,让我们留下来吃饭。

半年以后,曹姐老公身心俱疲, 心脏病发作,撒手人寰,追随儿子去了。曹姐仍然是傻乎乎的笑,她不知道儿子和老公去哪里了?

写在最后:这就是我身边发生的惨绝人寰的事情。生命不是儿戏,一个人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当初曹姐退一步,让儿子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也许也不会发生这些事。 如果儿子退一步,暂时不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也许也不会发生这件事。但是因为他们都钻牛角尖,最终导致这个局面,真的是不该发生的事情啊!

这件事是在上个世纪的87年。

那年夏天很热,也很旱。玉米地,西瓜地,还有红薯地,都是干的起沙。

事就发生在这个时候。村里人都知道水的金贵!

离我家不远,有一家两口子,还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轮到他们家地里浇水,当妈的让男孩看看水有没有跑到地头。男孩不想在玉米地里钻来钻去。因为玉米枯萎的叶子像锯齿,喇人的脸。

当妈的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不就是走点水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骇人的事就是发生了,男孩子被他妈连推带拉的拽回了家。

家门一关,把男孩用1605农药灌了半瓶子,可能是脑子被酷热烤的已经失去了理智了,看着口吐白沫的男孩,她也手足无措,瘫坐在地上,哭天抢地,有什么用呢?

本来打算要报警的,后来他们家人应该是觉得,报警后,这一家就散了。好在还有个女孩,趁天黑,悄悄的把孩子埋了,过了一段时间,这件超越常理的事慢慢地淡出了人们的思维。

后来发现,这家人消失了,原来为了躲避人的口风,他们去了远远的新疆伊犁,后来好像再没有见到过那个弑子的母亲,可能是不敢也不愿再回到这里了吧!

我七八岁的时候,堂姑姑家的大女儿来住姥姥家。比我大一两岁的样子,白白胖胖,很活泼。

那时农村还都种地,有马车拉庄稼。

有一天傍晚,门口儿呼呼的人群往卫生站跑,说堂姑姑家这个女儿,被马车碾压了,人在卫生站放着。

我那时小,不懂生死的概念。见大家都跑去看,我也跟着跑去了。

我钻到人群的前排,看到卫生站的长椅上,红红白白的一个小姑娘躺那里。看不到脸,但是头发都被血水浸得一缕一缕的。

一只手垂下来,惨白惨白,没有一丝血色。

时间不久,堂姑姑就哭嚎着、连滚带爬地进来,跪在女儿躺着的长椅旁边,使劲地抓自己的头发、她好想抱抱躺在那里一身血的小身躯,可是又无从下手———那个孩子身体已经被马踩踏、被车轱辘碾压的惨不忍睹。

她伸出去的手又缩回来,抓着自己的头发撕扯。

我还记得,堂姑姑当时那种绝望的、撕心裂肺的声音。那是一个母亲痛到极限之后,已经找不到自己的声音、发出来的近乎是嘶吼的悲鸣。

很惨烈!在场的人,无不痛哭失声!

我再也没见过比这件事更惨绝人寰的场景。

惨绝人寰,莫过于我老家那里的一起惨烈事件。

当时事情发生是在农历5月收麦子的时候,全村人都在地里收麦子。农村嘛忙着收庄稼的时候,就顾不上孩子了,就让他们自己去玩。在村子里,大家彼此都很熟悉,那时候也没有丢孩子的事情,所以家长是很放心的。

有一个小姑娘7岁了,他和邻居家一个9岁的小女孩玩的很好,当时收麦子的时候,农村的学校都放忙假,学生不上学了。因为老师也要收麦子,所以孩子都在家里。那个7岁的小姑娘呢,就去9岁的小姑娘家玩,9岁的小姑娘呢,没有妈妈,只有一个爸爸,那个爸爸呢,就起了坏心了。把自己的女儿支出去,把七岁的小女孩给玷污了。小女孩下身被伤了,出很多血。那个坏人就用稻草塞进去堵血。后来看不行了,就把小女孩掐死,身上绑块石头,沉入河里。

小女孩的家长们晚上从地里回来,不见小女孩,就满村的找。都说没看见。

小女孩沉入的河叫“天池”,因为水质好,全村的人都吃那里的水。谁也想不到,这水里沉着小女孩的尸体。

第二天警察来了,也找不到线索。第三天早上,村上有人早起去天池挑水,看到水上飘着尸体,还系着绳子。赶紧喊人并报告警察。

警察把尸体捞上来,确定就是失踪的小女孩。法医检查时发现小女孩下体塞的那些稻草,气的不得了。小女孩的妈妈心疼的当时就昏死过去。

案子几个小时就破了。凶手被判死刑。那时候我在县中学上学。行刑前在县中学公示后拉去刑场,执行死刑。

想起来还觉得胆战心惊,因为我亲眼目睹的现场,直接导致我现在还有心理阴影,并且这一生都挥之不去了。

以前的邻居,两口子都是老师,是我老公的同事,有一个12岁的儿子,是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可这一切都定格在男主人一个小小的疏忽中。

女主人那段时间母亲生病,恰好放寒假,她就在医院照顾,只留下男主人和儿子在家。

有一天我和老公正在吃晚饭,忽然听到传来撕心裂肺的叫声,吓得我们赶紧开门去看。

一看是邻居家门大开着,女主人瘫软在门口,话都说不完整了,只顾着抱头大叫,我们问她怎么了,问了好几遍才用手哆哆嗦嗦的胡指,然后口齿不清的断断续续的说:"打120。"

我和老公很疑惑,往她家一看,只见她老公和儿子都躺在沙发上。她还在哆哆嗦嗦的说“打120。”

看这种情况我们觉得不好,赶紧给打了120。因为我们住的是教师公寓,周围邻居也很多是我老公的同事,我老公又找了几个同事来到她家中,其中一个胆大的去看了看人,然后摇摇头说,不行了。

说话间120救护车也到了,几个医生去沙发上把人检查了一下,直接说不用救治了,人早就死了。

有个医生走进了厨房,看到厨房的天然气灶上放着只锅,锅里有小米粥,但天然气沒关,赶紧关上天然气,把所有窗户打开。又让我们赶紧出去,说幸好门是一直开着的,都吓坏了也没人抽烟,要不然非出事不可。

于是,医生推测死因是天然气中毒,可能是男主人熬上小米粥,小米粥溢出来了把火熄灭了,然后导致天然气泄露中毒了。也许是熬上稀饭忘了,男主人和孩子都躺沙发上睡着了才引出这场惨祸,一直到女主人回家才发现。

女邻居刚才还强撑着一口气,听完医生的话一下子就晕了过去。

后来的事更惨,她在亲人的帮助下把儿子和老公送走后,整个人成了行尸走肉,班也没法上了,她姐姐一直陪着她,有一天,她姐出去买菜,她从6楼一跃而下,被邻居们打120拉到医院,在重症监护室待了5天终于还是去世了。离她儿子和老公死亡不到3个月。

从他们一家死了以后,我每当回到我们那个楼道就毛骨悚然,因为太熟悉了,总觉得他们一家还和和美美的手牵手在一起。扛不住巨大的心理阴影,不久后就搬家了。

一个小小的疏忽导致了三条人命,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死亡,看到失去至亲的人的崩溃。失去至亲至爱之人,决没有人能做到像林某人那样坚强。

一直到现在,我们谈论起他们一家都不胜唏嘘,明天和意外真的不知道哪个先来。

超许可采伐林木127棵,宣恩一男子被判刑三年, 你怎么看

林业毕竟不是可再生资源,法律这个事你不能和其他犯罪行为去比较,不能说他杀人了死刑,他伐了几棵树就死刑,杀人和伐树一比肯定是杀人罪过大,你不能这么想,要是都按这么量刑的话那法律就没有公平公正性了!法律是从一件事的轻重量刑的!不可再生资源的量刑就应该考虑对社会影响的因素!

超许可证采伐林木127棵,被判3年徒刑。一些人肯定会认为,自己也在林业部门办过采伐手续,只不过超伐了127棵,至于判刑3年吗?是不是判的太重了。

森林法规定:对滥伐林木10立方米者,将予立案。这超许可证采伐林木127棵,已超过了滥伐林10立方米数量,即可定为滥伐林木。再者,为其超许可采伐林木127棵,判刑3年,这127棵林木也许是大树、也许是贵重树等林木,同时也可以以数量较大来定案的。同时,林业森林部门也会在其在认罪态度而酌情定罪,对认罪态度不积极、不配合等行为者,肯定会加重定罪判刑量的;反之,对积扱认罪,悔改者的,就会按法或酌轻定罪。

由此来看,任何人在采伐林木(包括自己的林木),均应到林业部门办足额采伐许可证,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少办或漏办采伐许可手续没事。如果真要那样做的话,等待你的,必将是受到法律的严惩,到那时你就会后悔莫及了。


超许可证采伐林木127棵,被判三年徒刑看似处罚较重,但必然有其内在因素。林业案件的调查、取证、公诉、判决是一个相当严谨的过程,绝不会简简单单,按图索骥,随意判决的,个人觉得,可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采伐的林木个体较大,超许可证采伐蓄积数量较大

超许可证采伐,一般为滥伐林木,而滥伐林木刑事立案标准为10立方米蓄积,那么仅超许可证采伐127株林木,就被刑事立案,还判刑3年,采伐的林木一定是大径材,树木个体较大,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前提下,至少是已经达到“数量较大”的条件,也就是说达到50立方米以上,才会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

行为人存在认罪态度不好、行为恶劣等不当做法,影响极坏

另外,在林业刑事案件的查处中,还会综合考量行为人的其他行为,如为首组织滥伐,惯犯,认罪态度不好,不协助调查;滥伐的树木为珍稀树种、特种用途林;不听劝阻,威胁护林人员;造成不可修复的较大生态伤害等因素,也会加重行为人的处罚。

其他情况分析

其他情况是指超许可证采伐的林木非行为人所有,那么就会因为非法采伐占用林木,构成盗伐林木罪。如批准采伐的林木是流转购买的,并不包括采伐许可证以外的林木,在这种情况下,明知所采伐的林木既无许可,也不是自己所有,非法采伐占用,就构成盗伐林木。

盗伐林木一般以2立方米为刑事立案标准,20立方米就构成数量巨大了,将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真的构成盗伐,被判3年徒刑,在所难免。

综上所述,超许可证采伐127株林木,是有可能被判3年的。广大林农朋友在需要采伐时,需要及时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要求采伐,以免遭受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严厉的处罚。

我觉得砍100多棵树判死刑就有点过了,有的人杀人,拐卖妇女儿童甚至贩毒都没有判死刑,为什么砍100多棵树反而判死刑,我觉得这个有点不公平,如果判的话可以判他几年,然后要重回多少多少倍的数,种10倍的树,这样不就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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