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湖车祸12人死,司机有没有责任?该如何赔偿,太湖县牛镇高中毕业证

访客42024-03-02 03:25:48

安徽太湖车祸12人死,司机有没有责任?该如何赔偿

农村人爱说农村事,咱就站在农村人的观点上,来说说这事吧。

安徽太湖车祸12人死,司机有没有责任?该如何赔偿,太湖县牛镇高中毕业证

9月5下午14点30分,在安微省安庆市太湖县牛镇镇龙湾村路段,一辆运送除草人员(妇女)的农业皮卡车冲出道路,坠入约80米深的崖谷。据《极目新闻》报道,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皮卡车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

据说几天来当地普降大雨,道路湿滑,车辆刹车制动失灵,冲下谷底。

要问司机有没有责任?回答是司机一定有责任,而且是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一)农用皮卡车后斗是不能坐人的,只可以装载货物;即使是打工的妇女非要坐,那也是司机允许的,否则就行不成事实。这一项司机要担八成的责任,村妇承担两成责任。

(二)造成车辆冲出路面跌落谷底,这是由驾驶员操作不当,或者对路况判断错误所造成的,不能怨天也不能怨地,这一项责任只能由司机本人完全承担。

该如何赔偿?这个赔偿数额应该和9月4日,发生在黑龙江省的特大交通事故中,遇难的15人赔偿数额不相上下;每人所需的赔偿金额在30一60万元之间。这些款项应当由司机本人和车辆所属单位,还有用人单位及保险公司来共同赔付。

这起12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于下山路的弯道处。知情者称,当天下暴雨,该皮卡经过一个小山坡,疑因刹车失灵,直接冲下深崖,几乎没有缓冲。遇难者有多位中老年妇女,当天上山给茶叶除草。事发时,他们坐在皮卡车后没有敞篷的货斗中。

12死2伤,这赔偿同样是笔天文数字,接着我讲讲这起事故该如何赔偿,是否同前日黑龙江15死的赔偿存在不同之处。

车险赔偿:很可能不赔

  • 交强险方面

这是此起事故与黑龙江15死事故赔偿最大的不同之处。原因也很简单,黑龙江的那起事故中,由于大货车追尾造成拖拉机上的人员伤亡,大货车作为责任方,伤及的是车外人员,而非车内人员。

但是此次事故不一样,事发全程只有该皮卡一辆车,该皮卡就是肇事车辆本身。对此,从交强险的角度而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这就很明显了,虽然一般的机动车要上路,必须上交强险,但交强险只保车辆造成车外人员伤亡的情形,由于此次事故的遇难者全是车内人员,所以交强险很可能不赔。

这里我额外介绍一下,去年9月份时交强险已经做了改革,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升到20万元:死亡伤残赔偿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8,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其余保险方面

反观第三者责任险,在这起事故中和交强险是一个道理。虽然该险种分为好几个档次,从5万到100万乃至更高不等,但这类保险的合同中一般都会有免责条款,表明投保车辆上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该险同样不赔付


其实还有一种商业险,它专保车上人员遭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情形,它叫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过它的免责条款说的也很清楚,对于违章搭乘,造成车上人员伤亡的,该险同样不赔。皮卡的后厢那是放货的,不是坐人的,一旦有人坐那就是违章搭乘,后果自负!

综上来看,该车的各种险种,均有可能对此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司机的雇主及遇难者所属的公司:依法赔偿

如此一来,只能看该皮卡是否属于公司用车,或者为雇主所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雇主雇佣个人作为雇员的个人劳务中,出现雇员行为不当致他人损害的,雇主也一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皮卡确实是雇主或者公司的工作用车,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就应当继续对事故后果向遇难者家属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遇难妇女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此次事故符合工伤要件,则遇难者方可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这里的工伤要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该是: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的规定,它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但从当前明文规定来看,只有三种情形下,受害者才能得到救助: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照上文所述,大家也能判断,该事故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况。不过,这件事不是法律规定的,各地仍有各地自己的“第四种情形”。像此次事故后果如此惨烈,且遇难者家属和司机,亦或其公司如无法支付这笔巨额赔款,我相信这笔基金是会出手相助的。

问题回答到这里就差不多了。至于说司机责任,还要等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不过目前来看,此次事故中只有一个肇事车辆,且司机存在过失(知后箱不能坐人但依旧不管),依照《刑法》的规定来看,他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且构成“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很可能面临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希望这件事足以引起人们对农村交通安全的警示,引以为戒。愿逝者安息!

安徽重大交通事故,遇难12人会获多少赔偿?由谁赔

这是继黑龙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5死1伤后的又一交通事故,这次造成了12死2伤的惨剧。

先来说一下事情经过:9月5日下午,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牛镇镇龙湾村路段,一辆运送除采茶妇女的皮卡车冲出道路,坠入约80米深的崖谷,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

和黑龙江交通事故相同的是,车上坐着的都是去干零活的农民,不同的是,黑龙江那个拖拉机司机也当场死亡,另一半挂牵引车司机也当场死亡,而安徽交通事故的司机是茶园老板,事故发生候老板的手机飞出车外,他找了十几分钟找到打电话报警。

这两起交通事故让人痛心,然而折射出的问题更该值得思考,因为他们都是附近的农民,切以中老年为主,平时靠打零工为生。

我是农村出来的,在我的家乡也存在打零工的现象,因为白天干活累,往往会起很早,几个人几十个人一起坐农用三轮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前往,存在超载现象,且司机多为附近农民,还有无证驾驶的可能。

希望这两起事故后,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虽然讨生活不容易,但安全才是最大的啊。

下面我们讨论一下赔付的问题。

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因为目前只是怀疑刹车失灵造成的事故,还不清楚驾驶员有没有其他违规情况,所以尚且不清楚责任划分。

但,保险公司会是能赔付一定比例的,至于多少,还要看责任划分。

茶园老板会不会赔付?

这个是显而易见的。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茶园老板有两个身份,一是司机,二是雇主。

虽然这种在农村打零工的事情,不存在纸质劳动合同,但却是事实劳动合同,虽然是口头约定,双方雇佣关系是存在的。

且,老板还是肇事司机。

所以,绝大部分赔偿由茶园老板出。

至于怎么计算,要参考安徽当地的情况。

2021年太湖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仅供参考):

死亡赔偿金

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城市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462280元;

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161960元;

若受害人年龄在60岁-75岁之间的:

城镇标准为23114元x【20-(受害人年龄-60)】

农村标准:8098元x【20-(受害人年龄-60)】

受害人年龄在75岁以上的:

城镇标准为23114元x5年=105120元

农村标准为8098元x5年=35805元

以上是主要赔偿部分。

若因为住院产生的费用,则根据票据赔付。还有亲属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需要由法院判定给多少。

另外,还会有2到3万的丧葬费,以及5-10万的精神抚恤费。

赔多少钱都无法换回亲人的性命!希望看到这起事故的亲们,告诉家乡的老人们,相比于挣钱,我们更希望看到亲人都在,一个都不少,平安健康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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