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高中毕业证样本照片大全,单位变为行政单位,原来的工作人员如何安排

访客42024-02-26 22:51:23

农村如今的单身男子该如何自救?难道他们要单身一辈子吗

这是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无论是贫穷的山区或是经济较好的城郊农村,都有年龄三十五岁以上仍单身的男子,只是人数多少的不同。(写到此时,村里通知:疫情防控需要,马上到村里主要道路检封人员进出。请大家谅解一下!)

虞城县高中毕业证样本照片大全,单位变为行政单位,原来的工作人员如何安排

基本上要光棍一生了。

现在农村女孩子越来越少,十个女孩中有五个是要上学的,农村女孩子上大学肯定是不会再回到农村了,剩下五个也基本上都会外出打工,加上在外面谈朋友嫁到外地的,能回村相亲的也就两三个吧!可想而知现在农村的婚姻市场有多激烈。

就说一下我外甥吧!他是在老家蚌埠市区买的房子,家中独子,父母都年轻,在上海打工属于有技术的蓝领,年薪也有十来万吧,这个条件在我们老家算是很好的了,18年春节相了几个对方都说先处处,由于他工作忙加上不太会哄女孩子,之后就没结果了。

19年春节相亲时,对方女孩子是他小学同学,两个人也谈的可以,双方父母也都没意见,准备今年五一定亲的,结果被一个在无锡买了房子的给截胡了。

可想而知现在农村条件差的光棍有多难了。

农村如今的光棍该如何自救?难道他们要光棍一生吗?

说起农村的光棍,“穷”是大家公认的形成原因。但是,我不这么认为。

如果你真正生活在农村,细心了解光棍的生活背景,你会发现他们沦为光棍,背后都有一定的原因。有的是自身的残障、有的是父母双亡从小对生活失去信心而一路消沉的,缺乏父母的张罗和督促,养成懒惰的生活习惯,从而在婚姻中成为“剩人”。

当然,在农村的残障人中照样有“抱得美人归”的,他的身残志坚,凭借自已顽强的拼搏来弥补先天的不足,日子比常人过得更有滋有味。

还有同为从小失去父母的孩子,他们经过短暂的心情调整,只身创荡社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拥有一个正当营生,给婚姻创造的条件令众多女性青睐。

说了这么多咱们言归正传,农村光棍到底该如何“自救”?这自救说得好,也说到了问题的根结上。作为光棍你只有自救,这事没谁能帮得了你。你必须用实际行动来改变目前的生活状况,让心仪的异性从你身上看到未来的希望,看到你有发展的潜力。如果还依旧是“懒病”缠身、凭低保救济过日子,那你注定被“五保”送终。

婚姻也是有一个黄金生命期的,23岁~28岁属于婚姻最佳期,这五年时间对单身男女相当重要。在农村这段时间父母都会四处托人说媒提亲,不管是包办婚姻也好、买卖婚姻也好,父母的张罗也很关键,否则遇到没出息的儿子,稍微错过这个档期,很可能沦为光棍。

不论是家庭出现什么变故,抓住这个黄金段把自己塑造成阳光有朝气、生活有动力、处事有担当的优秀形象,婚姻自会找上门来。

“自救”还有一种补救措施,就是到了大龄还在单身,不妨与离异女性“重组家庭”,但前题还要自身有能力,让她看到对你值得托负的优势。她们经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把婚姻的重心都会倾斜于人品上,只要你把握机会,这也是不错的“脱单”办法。如果你不改懒的毛病,继续混日子,别说二婚,就是三婚五婚都与你无缘。

光棍中没有勤人,勤快人是暂时的光棍。

“真”光棍一定是懒人,懒人是注定会打一辈子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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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村里有个人名叫保启,是个铁匠,生了六个儿子,孩子小的时候,对孩子太溺爱,娇生惯养。打铁有个活便钱,又吃又喝,钻头不顾屁股,孩子要什么给什么,致使六个孩子不读书没有文化,素质比较低,学的赖赖的。

改革开放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铁匠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没有了经济来源,加上后来保启有病,为了给他自己治病到处借钱,村子里能借的都借了,几乎借了一遍,可还是没有治好,给孩子老婆留下一屁股债死去了。

保启死后,村子里的人们都上门讨债。当人们上门讨债的时候,保启老婆让找她的几个孩子要钱,人们找到老大,老大说:“我又没有跟你们借钱,找我要什么?”

找到老二,老二说:“谁借的钱你们找谁要去!”

债主们找到小三、小四、小五、小六,他们的回答:“俺爹跟你们借的钱,你们都找俺爹要去啊!”

债主们讨不回账,这弟兄几个的赖名声却传遍十里八村,谁家女儿愿意嫁给这样的人家?所以,这弟兄六个至今全是光棍。

农村造成光棍的原因很多,有因病致贫的,有的穷又外在条件不好,有的赖皮品行不端名声不好,有的好吃懒做,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没有志向。总之,光棍大都是没有一技之长的贫困户人家。
光棍们如何自救,我觉得还是要从自身做起,人活着,活就要活得坦坦荡荡,要守信用。穷,不可怕,要有骨气。要勤奋,要拼搏。自己不努力奋斗,是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

再之,光棍们需要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文化素养,应该学习掌握一门技术,利用自己学到的技术知识,去创造财富。只要付出,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就能创造财富。只有拥有了财富,光棍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再之,农村光棍多,城里剩女多,这是一个社会的问题,国家也很重视这个事情,这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另外,将来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也可以解决光棍问题。

现实生活中年龄大了光棍们,没有挣钱的渠道,挣钱已经力不从心,看来真的要光棍一辈子了。

光棍突破三千万,

科技埋下今隐患。

性别鉴定不可取,

不良行医要严管。

除旧立新树观念,

生男生女循自然。

比例失衡莫打破,

莫让大家再做难。

(触及到这个问题,总能找出许多原因。我个人认为:关键是比例失衡!为什么失衡?难道不应该让我们深思吗……想立杆见影,很难!除非……不说了!免得通不过。个人愚见,不喜勿喷!谢谢!)


作为一个农村男孩,我感触是特别深的,大四结束刚走出校门,父母就催我赶紧找个女朋友了。

我的发小们,二十几岁的年纪,一半都已结婚生子,但还有一半连个正经恋爱都没谈过,天天被家里人找媒婆帮找隔壁村的未婚姑娘。我妈担心我以后也难找到对象,就开始催婚了,这事儿跟我找工作同等重要。

农村男青年在农村里找老婆是困难的,农村里女生很少,而且很多姑娘都选择了外嫁,许多农村男青年娶老婆都是娶的外地姑娘。有些没本事又木讷的男青年就这么单着到三十好几,甚至屯里的一位老哥单着好久了,他妈竟然向我堂妹家提亲,我堂妹刚成年啊,结果当然是不肯了。有部分男青年会选择入赘,但是上门女婿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我家隔壁的大哥日子就过得不是很好,没有话语权。

现在农村很多姑娘刚一到结婚年龄就已经被盯上了,而且许多受过良好教育的女生都想着往外跑,农村很多男青年找老婆真的很困难。

怎么解决光棍问题呢,我觉得还是先使农村富起来,农村富裕了,光棍有钱了,村里医疗卫生教育条件好了,自然不愁找不到老婆了。

村委也可以多组织一些单身相亲联谊会等等活动,给大家提供一个相互认识的机会,帮助村民脱单。

但是,我觉得光棍们还是自救比较好,好好赚钱,买好房买好车,多出去交际,多认识些女性,再慢慢撩回家。让自己变得优秀,家里条件又好,多出门转转,别总待在村里,摆脱光棍会更容易一点。

单位变为行政单位,原来的工作人员如何安排

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整建制改为行政单位的,原来工作人员有三种安排方式:一是参公人员转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全部转为公务员。二是事业编制人员分流安置。原为事业编制的,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现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三是工勤人员分类安置。司机可能转为行政工勤人员,其他安排到下属机构。在人员分类日臻完善的今天,人员身份是非常难改变。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经过实名制登记,转变事业编制时,要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

事业单位变成行政单位以后,原来的事业人员大部分会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只有少部分人可以转为公务员。

1.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大趋势,将来主要向公益性质转变。

现在事业单位正在实行分类改革,到2020年底将全部完成。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把行政职能和生产经营职能剥离出来,逐步向公益性质过渡。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把行政职能划归到相应行政单位,另一种是直接将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对于划归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基本不涉及人员的变化,只是少了部分职能。对于转为行政单位的事业单位,就涉及到了人员身份的变化和分流。

2.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以后,只有单位领导等可以转为公务员,大部分人员会被分流。

事业单位转为公务员单位,一般情况下肯定会涉及到人员的分流,不可能全部事业人员都转为公务员。因为,事业单位成为行政单位后,大部分是作为行政单位的内设处室存在,而转换后的公务员单位是有严格的编制限制的,与原来的事业单位相比,编制会少很多。对于那些管理八级以上的事业单位,在领导岗位任职的事业人员肯定优先转为公务员。剩下的人员或者股级事业单位的人员,就需要通过公务员过渡考试,也就是会出现很多人竞争一两个名额的情况,通过考试的可以转公务员,通不过考试的自然会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3.事业单位转公务员确实比较困难,有过渡考试的机会一定要把握住。

事业人员转为公务员主要通过公务员考录、调任、选任以及机构改革划转。前几种方式都是比较困难的,考录考察的能力要求最高,需要和社会上其他人员共同竞争;选任、调任就是职务提拔,对于很多人来说也不是容易实现的事情。而机构改革划转的机会更是可遇不可求,所以如果有考试过渡的机会的话一定要抓住。我有几个朋友在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之前费了很大的劲都转不了公务员,结果去年机构划转时,通过考试顺利登记公务员。

总之,事业变行政单位后,不是所有人员都可以转公务员,所以有过渡考试的机会一定要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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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说的单位变为行政单位有点歧义,一般情况下, 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是不可能变为行政单位,最多变为参公单位,但是还是事业编,只不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公事业单位一般也不能变为行政单位,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行政编空余较多)才能转为行政单位。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基本上也不可能转为公务员,最多转为参公人员;参公事业编人员一般也不可能转为行政编,只有极少数人才会转为行政编。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对事业单位的分类和改革做了详细的说明,今天我们只说事业单位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转为行政单位。《意见》第11项“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明确提出:“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

这句话的大概意思也就是说:一是一般情况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把行政职能划出去,只保留事业单位职能,编制还是事业编不变;二是某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把行政职能划出去以后,剩下的事业单位职能很少很少,那么就把这个事业单位撤销了,人员并入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还是事业编不变;三是某些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全部是行政职能,根本没有事业单位职能,那么这种事业单位可以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也可以单独成立一个部门,是行政编。

一、参公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去年11月份,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挂牌,由事业单位整体转为行政机关”,我登陆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官方网站上查了一下,确有其事,以前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参公事业编,2018年明确海南省粮食局为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类事业单位,据了解,海南省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也由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改为了行政机构。请大家注意:我在网上查了查,截止目前,全国只有海南省是这样改的,其他省市没有类似的例子,当然了,也可能有只是我没发现,希望知道其他省市有类似改革例子的朋友我们可以私信聊一聊,探讨一下。之所以海南省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这样改革,我个人推测:因为这次国家机构改革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精简机构、编制和人员,可能因为海南省省直行政编空编较多,所以才能直接划转为行政编,当然了人员也变为了公务员。



二、事业单位没转为行政单位,事业编人员可以通过考试转为公务员。2018年底,辽宁省印发了《关于择优选拔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的通知》(辽组通字〔2018〕43号),《通知》大概规定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通过考试选拔到公务员岗位,这个考试可能比国考、省考要简单一些,并且对参考人员有严格的要求:2011年4月9日后未经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进入的(主要指部队转业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这类改革的例子也很少,据我个人了解,好像全国只有辽宁省有这种政策,其他省、市在编事业单位人员要想考公务员必须通过国考或者省考。

三、承担执法类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参公事业单位。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第五大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明确了要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等5个领域的执法队伍,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了要组建城管执法队伍。也就是说国家已经明确了城管、市场、环保、文化、交通和农业等6个执法队伍,



根据2016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第四大项“组织领导”第三小项“明确机构设置、编制、人员和经费”中已经明确:“综合执法人员依法依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他5类执法队伍建设都有类似文件类似规定,所以这类事业单位会转为参公单位,人员虽然还是事业编,但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待遇、晋升、工资跟公务员一模一样。注意:有些地市规定的很严格,必须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才能成为执法人员,才能转为参公。

行政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两个性质不一样,行政单位是党政机关及政府行政职能管理机构。他们的编制是公务员编制,所需经费是由所在地财政全额拨款供养。事业单位是党政行政机关下属的公益性和非公益性机构,随着行政机关单位与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的分离。行政机关单位不承担事业单位的事业职能,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单位的脱离去行政化。只有行政机关单位的人可以向事业单位流动外,事业单位去行政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人不可能轻而易举地进入行政机关单位谋得一官半职,行政机关进入事业单位倒是大才小用轻而易举的事,事业单位想进入行政单位是难上加难搞得不好又得吃头再来。行政单位进人是逢进必考,你得报考相应的职位通过国考,政审,面试才能够获取相应的行政单位的编制!

事业单位改革为行政机关,只有部分参公人员可以转换身份为公务员,其他大部分人员都要转换为普通事业人员。

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同时又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行政类事业单位进行了统筹推进,对党政部门设置进行了统一规范。

政事混杂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市县两级,因此,市县两级也是党政机构规范设置的重点,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市县两级不得设置部门管理机关,不得设置“事业局”,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今后,事业单位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也不得再行设置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受此方案规定影响,市县两级许多原来设置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和“事业局”,统一规范设置为行政机构。又因为受党政机构限额制约,设置方式多以挂牌、内设或者整合到相应的行政机构为主。这类机构主要有市县国资局,单设或者在财政局挂牌;规划局,整合到自然资源局;农综办,整合到农业农村局;质检安检机构,整合到住建局;外事侨务机构,整合到统战部,等等。还有一些原来就是行政部门,因为受机构限额制约,设置为事业局的,在这些党政机构改革中,都统一设置为行政机构,或者整合到行政机关。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原机构保留,只承担公益职能,或者撤销,整合到其他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

机构、职能整合到位后,对于原在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工作人员,如果是参公人员的,部分随职能划转到新整合组建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原来的工作任务,由机构编制部门调整行政编制进行置换,个人由参公人员转变为公务员。其他大部分参公人员暂时保留身份,和原来的普通事业人员、工勤人员一起,整合到新组建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参与下一步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参公人员身份暂时保留,等待新的人事对接政策出台后按条件转换身份。机关混编混岗、人员身份转换工作,要在2020年10月底前整改完成。


真宁腔调,贴心提示:

文章看点:1、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市县部分事业单位将改革为行政机构;

2、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整体改革为行政机构;

3、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

4、部分参公人员随职能连人带编划转到行政机关,置换为行政编制,转换为公务员;

5、机构改革造成的混编混岗问题,限期于2020年10月底整改到位。

事业单位变成行政单位,原来的工作人员满心欢喜,以为自己的编制性质也可以随着单位的性质变更,置换成行政编制,自己成为公务员。但事实上,这种可能性非常小。那会怎么安置这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呢?

第一,最大可能是编制划转到新的行政单位,但编制性质维持不变。我们国家实行机构改革、编制体制改革,都会有一个原则,那就是把很多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划归到同一单位进行管理,而总的编制将维持不变或减小。所以想要搭上改革的红利,而轻易的把事业编制转变成行政编制是不太现实的。我们这个地区进行过一个很大的机构调整,那就是整合了所有除公安之外的执法类职能,全部挂归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来统一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肯定是行政单位,而且是执法类的行政单位,一般情况下只有行政编制的公务员才有执法权利。但即使如此,这次改革当中划归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去的原事业单位人员,划转的原则仍然是保持编制性质不变,保持待遇不降,未能转成行政编制,成为公务员。这些人员在新的行政单位工作到退休,自然减员,但新进人员必须是公务员。

第二,次要的可能就是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安置。只要是编制内的人员,一般政府都会妥善安排。如果新的行政单位容纳不下,就可能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一般也是接收其原来职能的单位。这样分流的原则也是保持编制性质不变,待遇不降。但到新单位之后能否发展还要看个人的努力。如果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一般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前退休,这样的情况组织人事部门一般都会给予批准。

第三,原来是参公事业编制人员,可能会慢慢过渡为公务员。如果行政单位的行政编制比较充足,因为参公事业编制,实际上在工资、晋职晋级等方面是与公务员没有什么太大差别的,参公事业编制可能就会直接置换成行政编制。如果行政单位的行政编制不足,等退休人员或调离人员空出行政编制之后,参公人员可能会落编成为公务员。

第四,至于原来的临聘人员,可能接收也可能辞退。目前临聘人员多数为劳务派遣人员,如果行政单位还需要这些人员作为补充,那么可能会维持待遇不变的接收。但如果行政单位不需要这么多人,那可能就会把这些人退回到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安置。

事业单位变成行政单位,对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来说并不一定是好事。因为如果不能转变成行政编制成为公务员,那么在行政单位,他们将从事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或将失去晋升发展的机会。而极个别人员能够转变成行政编制,将获得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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