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八年高中毕业证样本山东省胶南县,72年的有独生子女证吗

访客72024-04-07 23:25:35

一个严重被人忽视的问题,莆田案件的行凶者家人搬走了吗

欧金中“自杀”了!欧金中的家人,将面临着被害者家人的民事索赔?至于怎么赔?赔多少?能赔不?一切还须法律来裁定,一切还须时间来证明。但是,不管怎么样,两家都输的非常惨烈!以后的日子只能在悲伤中,后悔中,愤恨,和担心的阴影中煎熬了。

一九八八年高中毕业证样本山东省胶南县,72年的有独生子女证吗

欧金中是一家之主,一家的顶梁柱。他的去世对于这个家来说,就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欧金中的家人能搬走吗?应该是能搬走的,必须要搬走的!而且一定要远远地搬离这个地方!你想啊?一家人在这个地方本来拥有四百平房子,后来又龟缩到一百来平房子产权。最后却在一间小棚子里待了六年,而且又因为房子,菜地等纠纷死伤多人!这是个不祥之地,伤心之地,不走干什么?再说了,周围还有三家恶邻虎视耽耽!尤其是死伤好几人那家,谁敢保证他们的存活下来的家人,不对欧金中的家人进行报复呢?即使是不用武力,那下个毒,使个坏之类的报复也不是不可以的吧。

早搬晚搬早晚得搬,有那样邻居,就像是三颗不定时的炸弹💣!早晚是个事儿。往后就看法院对民事的判决了?以后的以后就可能是耗着吧

阿诚来回答!

莆田案件,到目前为止,案件的侦查已经画上了句号。但是案件的后续处理还要进行。

至于目前网友们颇为关心的莆田案件的行凶者家人是否搬走的问题,我是这么看的:

从大概率来看,行凶者家人完全依靠自身的经济能力,是不会搬走的。这是因为:

首先,从当地风俗习惯来讲,不会搬走。

根据当地习俗,家里有年纪大的老人,是不会搬走的。欧某中的母亲年近9旬。因此,一般来说不会搬走。

其次,从行凶者家人经济状况来讲,搬走有困难。

欧某中行凶后,为拒捕畏罪自杀身亡。家中妻子已改嫁他乡,女儿已经出嫁,30岁的儿子尚未娶妻。

从目前其家庭经济状况初步分析,完全靠家庭的能力,建房搬走面临着较大困难。

再次,从案件最后的预判来讲,无力搬走。

在本起案件中,欧某中持刀行凶,致使邻居家2死3伤。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由于欧某中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已经死亡,因而对欧某中不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欧某中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将使其继承人面临巨额经济赔偿问题。因而,其家人建房搬走的可能性不大。

莆田案件从10月10日案发,至目前,已经10多天的时间了。在网络沸沸扬扬,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通过回顾案件的发生过程以及事件的因果关系,该案件对我们的人生是一个重要的启迪:

广善法师曾说:“实际上,只有善良,才是人生最根本的护身符。”《法句经》云:“莫轻小善,以为无福,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小善不积,无以成圣。莫轻小恶,以为无罪,小恶所积,足以灭身。”

从莆田案件的发展轨迹来看,就是由于欧某中在6年的建房过程中受到邻居的阻挠不得施工,久而久之,双方矛盾由小到大,发展到严重的刑事案件。由于小恶的不断聚积,最终酿成灾祸,而导致双方灭身。

案件再次警示我们:“只有善良,才是人生最根本的护身符”!

欧某制造了这样大的凶杀案,欧某的子女多半不会在此居住了,尽管有人同情怜悯他们。

他家人住不下去的理由有这样一些。

一、怕受害者后人或家属寻仇。

欧某制造两死三伤的惨案,就是因为受欺负,他是处于报复心理,连孩子也没有放过,现在受害者家破人亡,还有重伤在重症监护室里,那家人也是十分惨淡的,可以说两败俱伤,欧某孩子也会担心报复啊!湖南教师被害案发生后,家属报案上告没有作用,最后只有搬家,父亲莫名其妙失踪,他们明明知道是被人谋害了,怕歹徒连她们也不放过,女儿在外地打工生活。

二、家庭人员四分五裂。

欧某妻子已经离婚多年,生前应该与欧某没有什么联系了。一个女儿出嫁了,还有孩子正在读书。

三、家已经不复存在了。

欧家父亲死亡母亲改嫁。

这已经不是个家了,一个破棚子也被台风掀翻了屋顶,不能遮风挡雨了。

欧某生前不能把房子造起,因此犯下杀人重罪。死后,孩子还有能力造房子吗?造房子的代价太大了,这个家也不存在了!

四、欧某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

欧某杀人已死,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应该赔偿,他家没有多少钱吧?欧某账户一定被封,作为赔偿经济损失。两死三伤应该几百万赔偿吧!他家肯定没有,那只有用固定资产抵债,那块土地有400平米,也可以换几百万了。

五、今后欧家孩子的出路。

他们还有母亲可以依靠,虽然再嫁了,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她肯定会管小孩子的,女儿出嫁不用担心了。

孩子还有叔叔,也可以帮助侄子,平时给点生活费,逢年过节请到家里来玩,农村如果父母不在了,叔叔就是家长。

男孩子读高中了,马上就要毕业了,就要看见曙光了,坚持一下。也可能出去打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很多贫困家庭出生的孩子都是这样过来的,只是日子艰难点,毕竟还要生活,还要走今后的路。

欧某中家系外来户,虽与当地大族同姓却不在同一族谱。其根基浅且人丁单薄,又出了这么一档大事,接下来那些人能容得下他家吗?他家里人今后还能在这里待得下去吗?搬出去是最好或唯一的选择,没有他途。

莆田案件的行凶者家人搬走了吗?

首先,凭啥要搬走?祖辈都生活在这里,地是我的,就因为邻居不让我盖房子,我就要搬走?搬走能解决问题吗?

其次,为啥是行凶者搬走?在这个事件中,他既是行凶者也是受害者,家里尚有妻儿,就因为邻居的张扬跋扈我就要搬走?因为邻居的错造成了欧某行凶,欧某已经付出了代价,搬走的也应该是邻居,他也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不然以后晚上能睡的着?

照你这样说,每个地方发生命案,死了人,活着的家属都要搬走,不能住人了。

那么地球还会有纯净的地方吗?如果有,告诉我哪里?我搬去哪里生活。

虽说是发生了惊天惨案,死了很多人,但是悲剧已经发生,无法逆转,活着的家属,仍然要面对死者留下来的问题。

还有一些事情,不是随着案件的告破,就解释清楚了,冤家宜解不宜结,此时的凶手家属,必须借此机会,将那么多年积攒的世仇化解掉。

让凶手和受害者泉下有知,也能过得些许安慰。

很多人都认为是那块地的错,是那块地比人的生命重要,是一块凶煞之地,必须离开,其实我认为,一切都是人心在作怪。

那块地不能说话,也不会挑起矛盾,更没有情感,只是冷冰冰的一块地,像一个人血馒头。

虽然能建造房子,也能围起来养家禽,亦或者是种植蔬菜,无疑是一块风水宝地,识货的人,都在抢它,争它,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其实一切都是人的矛盾,人的错,人心不古,人的贪婪和坏。

凶手家属应该意识到这点,土地会一直在,说不定以后也会有人争抢,是非之地,都是人的贪婪问题。

只要人的问题解决了,那么就没有土地的事了,住着也无妨。

怎么化解人心的纷争,才是最重要的,一定是用人的智慧,人的善良,人的包容……人畜无害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随着人口的增多,生存压力大的问题会凸显,水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人力资源、网络资源、工作资源……等等,都会无时无刻地有人在争,有人在抢。

所以归根结底都是人的矛盾问题,如果个人心里充满矛盾,无论搬不搬走,到哪里都会产生问题。

凶手家属搬走是非之地,并不等于问题会解决,解决问题的方式,肯定是凶手家属和受害者家属,双方的原谅、理解、包容、向未来看,而不是纠结于过去,纠结于逝去的人和悲剧的事情。

72年的有独生子女证吗

1972年国家还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所以那个时代独生子女证连听都没听过,也没有这个名词,到了一九七七年中央才开始提倡计划生育,一九八八年才实行每对新婚夫妇只生一个小孩,独生子这个名才叫开了,然后才有独生子女证,老了亨受国家生活社贴。

1988年的房产证还有效吗

一九八八年的房产证是有效的。房产证的期限没有现定期限,只有土地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七十年,到期后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士地使用权可延期房屋可以继续使用。一九八八年的房子发的房产证只有三十多年,我国实行是产权登记制度,房产证是房屋yi一凭证只要合法取得始终有效。

有人说,八十年代的中专生是被浪费的一代,你怎么看

作为76年初中无毕业证书就回乡务农,78年进厂,80年跳级参加高考并且成功,83年工作做中教的我来说,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并非被浪费的一代。具体分析一下吧。

一、他们中的许多人入职了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这些人当中人才济济,虽然能升上高位的寥寥无几。但多数人能坚持自修,成为单位骨干。即便是少数放弃进修者临退时估计也应是中级职称吧。

二、估计过得差点的多为分配进入企业者或者岗位专业技术要求较低者。毕竟毕业分进单位的大学生越来越多,加上95年左右汹涌澎湃下岗潮的冲击,一旦未及时进修或掉头转向,这批人的命运可想而知。

在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工作,只要你不犯原则性错误,即便你做不到八面玲珑,长袖善舞,但最低保障待遇还是有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相当于国家联锁,各项规章制度相对来说是比较严格的。

但是在企业里就难说了。

不过,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且凡事无十全十美之说。毕竟当时你是冲着中专生这香喷喷的小天骄桂冠而去的,所以,后来差了,也不能过分怨天尤人。还是要重新定位,再度审视,调整心态,走出阴霾,一切向前看。

在时代大潮的波峰浪谷中,单个的个体有时是掌控不了自己的命运的。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我们要活到老学过老,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共勉!

错,这一代的中专生大多是事业有成的一代人。他们现在有的己退休或将要退休。八十年代,大学非常少,能上大学的也不多。当时国家正是改革开放初期,所以各行业急需各类专业人才。所以,各个专业部门都开办自己的中专学校。如公安,财政,税务,交通等。考入中专后,立即取得国家干部身份,毕业时大多分配到本系统工作。当时,他们之前五六十年代的大学生己老了,工农兵大学生当时己不承认,后期的大学生非常稀少,所以他们工作后很快成为单位的中坚力量。到了九十年代中期,他们大多成为单位的中层领导。后经过在职教育,大多取得了大学,研究生文凭。进入2000年以后,到处都是大学生时,他们己成为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大学生根本无能力和他们竞争。大家可以查一下,现在一些五十四,五岁的一些领导的原始学历,大多是中专。

不对。当时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八十年代的中专生。他们在九十年代,两千年代,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担任了应有的角色,对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立下了汗马功劳!怎么能说是浪费呢?

我是属大部分时间在1966——1976年这段时间读书的人。读书就是搞劳动勤工俭学、游行,读书时连油印书籍都没有!其实1977——1978年读书时专搞劳动的教育也没有什么变化!我是1982年高中毕业后经高考起上高中起点的师范的。1984年中师毕业,被分配回乡教初中26年,教小学兼校长12年。已于今年元月退休。八年前被评为中高教师。我是比较没出息的之一。同学有去教大学的,也有搞私立学校名利双收的,所收之利较巨。还有混进市府机关搞顶中国作家协会的帽子戴着的,也有中心校职位上混着的,还有更小的小喽啰!也有干普通教师的,几乎全都是中学高级教师了。

高中时,我们班应该有将近六十人,反复复读,最后应该是考上了三名男同学一名女同学。考上一名专科,但该生入校就升本了,毕业时就并入了长沙理工大学。还考了三个中专。我原是班上第一名,但我只考了个中专。

回答供参考。

我是1981年毕业(高中毕业去读的中专),干了6年就在国家核心期刊杂志发表论文了,后来得提把干活施工队长,科长,经理,高级工程师(后来读了函授大专)总工,有多项发明专利。单位还是蛮重视的。自我感觉不比同期的本科生差。

我就是八十年代的小中专生(初中毕业考取的中专),我并没有感觉被浪费。

一九八五年初中毕业后,我考取了师范学校。一九八八年毕业后,成为了一名人民教师,至今已经参加工作三十四年,现在是高级教师。现在回过头来看,我感觉我们这一批师范生都很有出息。大部分教师依然工作在教育一线,可以自豪地说:“目前我市的教师骨干力量还是我们这批八十年代的中师生。”这当中出现了很多的优秀校长、优秀教师,整个的教育系统,我们八十年代的中师生属于非常优秀的一个群体。三十多年的教育生涯,我们也培养了很多优秀的学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怎么能说是被浪费了呢?

题主的意思可能是如果我们不考中专,选择去读高中,可能要比现在更有出息。但也只是一种可能,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我们选择了考中专,其实也是非常不错的,值得骄傲的。脱离了时代背景去谈个人的发展,其实是毫无意义的。

三十多年过去了,也即将面临退休,但对当时的选择,我并不后悔,也不觉得自己被浪费了,因为我对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如何正确计算入伍时间

在冬季征兵入伍的年代,是十二月份发入伍通知书和十二月中下旬离家入伍到部队,算下一年度的兵,例:2002年12月22日发入伍通知书和离家入伍到部队,应该算2003年度的兵(俗称:03年的兵),退伍例:2006年3月15日退伍并离队到家,应叫作2006年退伍(俗称:06年退伍的),如果是福利待遇需要计算军龄可能就按四年计算了。如今是九月份应征入伍和退伍离队,我就不晓得是怎么规定计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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