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写的资料不真实可以理赔吗,去保险公司假的高中毕业证

admin42024-04-28 20:31:45

保险公司写的资料不真实可以理赔吗

用虚假信息理赔,涉嫌骗保,这是犯罪。一旦公安机关立案,不但要退还赃款,而且要追究刑事责任,简单说就是判刑加罚金

保险公司写的资料不真实可以理赔吗,去保险公司假的高中毕业证

在保险关系中,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更加严格,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保险事故发生后,消费者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充分告知所有重要事实,提供真实理赔资料,切勿伪造虚假理赔资料。 提供虚假理赔资料不仅会延长案件处理时间,影响消费者得到快速赔付,还可能因提供虚假证据受到法院的处罚,得不偿失

交通事故,对方资格证是假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如果通过打官司,保险公司能赔吗

首先提问问题不明确,一、对方资格证是假的,是指驾驶证还是其他证件?二、保险公司拒赔,是对方保险公司还是你自己这方保险公司?三、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的?是对方全责,还是主要、次要责任或者无责?

所以只能根据处理交通事故经验做如下回答。

按对方持假驾驶证,并负全部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以对方无证驾驶拒赔的案件情况,你想知道通过打官司看对方保险公司能否给赔付。

首先,现在车辆基本都有交强险,总赔付金额为12.2万元。根据《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交强险赔偿范围为: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只要对方有责任,你所遭受的损失不分责任比例,对方保险公司在其赔偿范围都得全额赔付给你。

再次,如果对方有商业保险,保险公司以对方无证驾驶,属于免责条款拒赔怎么办?

但司法实践中,不少最后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这就需要有专业律师的代理才行。因为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可能是无效。我前段时间刚代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七十三岁,无证驾驶还肇事逃逸,负全部责任。给对方造成各项损失约二十多万,自己上了交强险和一百万商业险,保险公司也拒赔。最后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证据和答辩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全额承担了赔偿责任。

所以,对方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必须赔付,商业险也是可能判决其给予赔偿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况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保险公司仅赔付在交强险范围内的医疗费。


即使你胜了,宝险公司也不会出钱的,这里只有他本人给你出。

首先,对方是无证驾驶。责任在他和车上。车子是谁的,谁就有责任。对方无证是不能上路的。你自己也有责任呀。开车为注意到呀。保险公司陪正常的情况下出的事故。

这个就不正常,保险公司拒赔的。

这也是我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你好!我是南山脚下的西西弗,非常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您的问题有些模糊,第一是没有明确对方车辆情况及投保情况?双方事故责任问题,也就是你有没有责任,如有具体是什么责任。第二是是谁的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不赔付您什么损失?您的保险公司,还是对方的保险公司?具体理由是什么?第三是您打算起诉谁的保险公司?您的,还是对方的保险公司?

因为您问题中的一些关键信息不甚明了,我只能通过假设一些条件来,来分析您这个问题,结论虽然难免可能有所偏差,但还是希望结论能对您有所帮助。

关键条件假设

从问题中假资格证保险公司不赔付这一点,结合现行车险条款及保险理赔操作实务,我们对车辆、使用保险条款及事故责任等关键条件进行了如下假设:

  • 对方车辆假设

现行车险条款采用的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15年3月20日发布。该套条款包含相互单独的四个部分。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 版)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

每部分条款分别适用于不同车辆,对应情况大致如下。

通常来说使用量最大的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我们能在路上看到绝大多数机动车,不管使用性质是家庭自用车、非营运用车,还是营运用车都按照此条款投保。该条款中是涉及到假资格证影响到赔付的车辆类型主要包括:营运用车,也就是我们常见的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包括出租、租赁营业客车、城市公交营业客车、公路客运营业客车和营业货车。

综上情况,我将对方车辆假定为:使用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的营业用机动车。

  • 双方事故责任的假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过交强险承担范围外的损失,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从您问题的描述,并结合法律规定,我假设对方车辆为全部过错,即全责;您无责。

谁的保险公司不赔?

考虑您问题的描述,结合前文的假设,我先梳理一下本问题的基本条件:对方车辆为营运车辆、适用保险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持有假资格证、事故责任为全责;您的车辆无事故责任。

保险公司不赔及可能理由

  • 对方保险公司不赔可能理由及分析

一般来说机动车上路前都会投保交强险,主要用于赔付本车以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财产损失部分有责限额为2000元、人伤部分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商业车险,与您车辆赔付有关的是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多数车辆责任限额都在50万元以上。

根据保险条款规定:交强险的赔付是不受资格证的影响,所以承保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不赔付的,除非有其它原因;营运车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会收到影响的,如果对方车辆持有假资格证,即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证书;这是属于条款的责任免除情形,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赔付。

第二十四条 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6、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摘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
  • 您保险公司“不赔”及可能的理由

一般来说按照《道交法》的规定,大多数双方事故的赔偿处理都是通过如下流程:全责方先行赔付,然后向其保险公司申请赔付。目前也有双方在全责方保险公司评估完损失后,由保险公司直接将修车款支付给修理厂的情况。无责方一般不向己方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即使无责方向己方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也一般会引导其向有责方要求赔偿。但是请注意这仅仅是引导,也不是拒赔。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您没有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这样的话保险公司自然是不能赔付的。

可能的诉讼及结果预判

说到诉讼,自然要考虑诉讼案由及如何选择被告?如案由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纠纷,那么您选择的被告可以是对方车主、驾驶员,也可已选择追加承保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如果是按照保险合同纠纷,那您可选择的被告就只有您自己的保险公司了。

起诉对方车主或其保险公司

总的来说,诉讼的目的是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司法上的权益,具体到您的问题求偿自己因交通事造成的损失。在符合前文假设条件,即对方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果您决定通过起诉对方车主及驾驶员时,只要证据充分一般法院都会支持的,也就是会胜诉。但是,胜诉判决书被告能否履行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故意不履行或因经济原因无法履行的可能。

如果追加对方保险公司为被告,如前文假设,不存在其它情况,交强险是可以胜诉的,没有问题;商业险除非保险公司缔约有过失,即未向对方车主履行对免责条款进行解释说明的义务,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认定无资格证保险公司不赔付有效,存在一定的败诉风险。法律对保险公司义务的规定: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起诉您的保险公司

除非您的保险公司恶意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您完全没有起诉保险公司理由如下:

  • 没有投保赔偿您损失的险别。保险公司赔付您车辆损失的前提条件是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人伤的须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如果您没有投保,保险公司自然不会赔付,保险合同都存在,自然也就没有诉讼案由了。

  • 投保了赔偿您损失的险别——机动车损失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您车辆的损失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险涵盖的范围。其赔付的条件与对方责任有一定关联,但那也是赔付金额上一点联系,除非您从对方车辆一方得到了覆盖您全部的损失(车损险保险合同范围内)或违反了《保险法》(第六十一、六十二条)及合同一些限制性规定,您的保险公司是不能,也不会拒绝您的索赔要求。因此,您诉讼的必要性也就不存在了。

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赔偿规定:

第十八条 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本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方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进行赔偿时,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方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未赔偿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款。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先行赔付的,保险人向第三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摘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

您车上人员受伤属于对方车辆交强险及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涵盖的范围。如前文所述您车上人员受伤可以从对方交强险得到赔偿,超出部分才由您车辆投保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根据您车事故责任来承担赔偿责任的,也就是说您如果没有事故责任,您的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按照前文的假设条件,起诉您的保险公司的胜诉的可能性也不大。

车上人员在责任险保险责任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九条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摘自《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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