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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42024-02-24 04:49:17

湖南贫困硕士生殉情,他不是输给了爱情,而是输给贫穷,同意吗

我不能认同这个说法。陈陆洋之所以自尽,不单单是因为贫穷,也和前女友提出分手而感到悲观是分不开的,种种不顺心事遇到了一起,才使这个风华正茂的青年才俊走上了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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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小的时候陈陆洋家里特别的贫困,吃的用的都不如身边的同学,正是这种贫富的反差让陈陆洋意识到只有加倍的努力读书才是摆脱这种现状的味一出路。

可以说陈陆洋是幸运的,在他因钱而无法完成学业实现梦想的时候,他遇到自己生命中的贵人,一位姓林的社会爱心人士,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经过自己努力考上了大学,毕业以后有考上了湖南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在后来又进入了一家不错的大型企业,有了称心的工作。

但就是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知识青年,没有在学习和贫困跟前放弃和退缩,却因为女友提出分手而思想压力过大跳江自杀的确令人惋惜。

这样看来,陈陆洋的自杀不是因为贫困,因为他已经有了人人都羡慕的高学历和稳定而且收入不菲的工作,他自杀的根本原因就是思想上接受不了女友弃他而去,而导致思想压力过大走不出来,所以产生轻生的举动。

背负着全家希望的湖南大学贫困硕士毕业生陈陆洋,从广州猎德大桥跳入珠江殉情自尽。

陈陆洋匆匆走完了他短暂的人生,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18封遗书,全是跟女友有关。从表面上看,他是输给了爱情,其实他是输给了贫困。

9年前,如果不是碰上慈善企业家林锋,陈陆洋早就辍学了,在林锋的资助下,陈陆洋不仅顺利的从湖南省中南大学毕业,还考上了湖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的研究生。直到他进入广州一家国企工作,林锋才停止对他的资助。

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入职广州大型国企,这无疑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他的成就将会为家庭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陈陆洋原本也是一个心性颇高的人,但在遇上爱情后,原来的高傲却不见了踪影。在女友提出分手后,他就崩溃了!恋人之间分分合合是很正常的事,但出在陈陆洋身上却要了他的命,是他太痴情吗?是他太冲动吗?都不是!是他太穷了!

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贫穷,根本理解不了陈陆洋的心境。第一眼看到陈陆洋家的房子,我竟然有些失神,这跟记忆中的老家基本一样,虽然我不是湖南的,但这种场景再熟悉不过了。

我的老家在湖北和江西交界的一座大山里,2007年的时候一共出了两个大学生,其中一个就是我,当时在村里可风光了,就跟中了状元一样。

家里东拼西凑才拿出7000块钱给我,上火车的那天,我在火车站边上的巷子里吃了一碗6块钱的拉面,然后买了两个1块钱的面包就上火车了。

记得那辆绿皮车足足跑了14个小时才到上海,坐在我对面的是一对父女,是爸爸送女儿上大学的。而我为了省钱,进站之前将爸爸赶回了家。

他们边上有两大袋花花绿绿的零食,一会吃这个一会吃那个,她还分了一个话梅给我吃,再让我吃的时候我就婉拒了,因为我不能白吃别人的东西,我能分享什么给她呢?那个1块钱的面包?先不说拿不拿得出手,那可是我第二天的午饭。

经过了漫长的14个小时,我终于背着大包小包挪到了学校,交完学费和住宿费,只剩下200块钱……

同宿舍的女生将行李放下后都跑出来大采购,而我只买了一袋纸巾,别人穿的鞋子衣服也跟我不一样,虽然不是什么牌子,但质量和面料都没得说,而我全身加起来不超过150块钱,这已经是我最好的衣服了。

这些都好说,最让我难过的是鞋子,25块钱买的鞋子会有味道,有一天我回宿舍,室友跟我说:“阿兰,我给你提个意见啊,你别生气,以后你多洗洗脚,或者换个鞋,你的鞋有点味道,别人来我们宿舍都皱着眉头。”

她说得很委婉,可是我无地自容。

后来,学校给我们发放了助学贷款,我还记得去填表那天,刚开始有一百多人,可是名额有限,辅导员就开始动员,让家庭条件还可以的放弃贷款。随着辅导员不断动员,一些同学陆陆续续走了,那些没走的同学头越来越低,越来越低,而我就在那些同学里面。

一个负重前行的人,爱情于他而言可能是不幸,因为他一个人,再黑的夜他独自走,没人看到他的狼狈,可是身边有了一个深爱的人,他又会深知人家本可以不走那么难走的路。

但对方离开他,他又会觉得失去全世界,不是每个人生来就脆弱,他不是输给了爱情,只是他扛不住了。

这个观点@英雄拒绝黄昏 不同意,他真正输的不是别人,是他自己。

说实话,他虽然在学业上很优秀,假如@英雄拒绝黄昏 是女生,也不会喜欢他的。

一、是他的固执,他是一条道走到黑的人。假如这种执着用在学问上,他一定是有所成就的人。明知女朋友不喜欢他了,他就没必要那么执着了,世上的好姑娘千千万,何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他输给自己。

二、日记中他说女朋友自私、绝情。既然你了解了她的缺点,何必还要念念不忘呢?纵然你们结了婚,也不会有好结果的。这种情况放弃是最美的阳光,可惜他不懂。

三、他一走了之,最苦的是他的父母。其实这种不负责没担当又何尝不是自私呢?他彻底打败了他自己。

四、贫困是可以改变的。当年马云连房租也交不起还不是照样娶妻生子?当年爱国企业家曾宪梓身上的钱仅能买一台缝纫机,不照样生儿育女?

五、多少人比他更贫穷更悲惨靠搬砖头过日子不一样活得好好的。何况他是研究生毕业了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有什么理由说贫穷?物质上的不富有是一方面,但他更多的是内心深处的贫穷,这才是最可怕的。

他的人生,就是因为输不起才会让他输得更惨。他不是输给贫穷,确实说他是输给了他自己。

湖南贫困硕士生殉情了,这是刚发生没几天的事情,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殉情,这是让人感觉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大家都知道,湖南殉情的这个硕士,家里是很穷的,大学硕士都是别人资助上完的,有人说他之所以殉情,是贫穷导致的。

在我看来肯定不是这个原因,要知道他是硕士生呀,这个学历就超越了很多人,而且他已经毕业一年了,在广州某国企工作。

这个工作也是很令人羡慕的,是多少人一辈子难以企级到的。

可以说他是有一个美好的前途的,他的家里是很穷,但是有他在,他家里就有希望,他是可以靠着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家庭的命运的。

一个硕士生,进入到了广州的某国企公司工作,工资再不高都工作一年了,5000元应该是有的吧。

若是一个月超过5000元收入也不错的了,要知道中国有6亿的人,月收入不到1000元呀,况且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他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他肯定不算是没有希望的人,肯定是不算贫穷的人。

但是,即便是硕士,即便是在国企工作,他还是选择了自杀,在他的女朋友给他分手之后,他自杀了。

只能说他在认知上是有问题的,他太古板了,不懂的什么变通,不懂得正常的对待日常生活当中的得与失。

要知道女朋友要给自己分手,这说明两个人不合适。分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呀,现在结婚了离婚的还有很多呢。

分手了就要努力工作,就要等待下一份爱情,就硕士生的学历和工作,找一个女孩结婚真的是不难的。

但是,这一层关系他想不通。事实上女孩也不是嫌弃他贫穷才给他分手,否则,为何一开始要给他谈恋爱呢?

只能说他读书很多的,但是,他的思想没有被打开,他陷入到了一个小的思维模式当中走不出来了。

最终,也只能选择了却此生了。

他可能有自卑,这个自卑可能是和贫穷有关。但是,他同样有美好的前程,为何不多想一想美好的前程,陷入到自卑当中呢?

父母不也是这样过来了吗?现在又有了父母不具备的条件和人脉,真的不应该选择殉情呀!

不同意。一位家庭极度贫困的贫困生,在好心人的资助下读完了大学(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湖南大学),而且都是985大学,说明他非常优秀,智力也很高。一位高智商的优秀人才作出了如此不理智的行为真的就是贫困惹的祸吗?

如果是因为上不起学无法改变贫穷的命运,或者难以实现自己的梦想而选择轻生,还可以理解。问题是在自己求学阶段有好心人相助,已经顺利完成了学业,并且如愿以偿进入了一线城市----广州的国企工作,生活已经对他展开了美好的画卷,未来一片光明。但是他为情所困,因为女朋友分手而决然投江自尽。他有没有想过对他充满希望的父母?有没有考虑过资助他那么多年的好心人?

父母穷苦一生,把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学习优秀的学生身上,现在这个优秀的儿子为了失去爱情而抛下父母轻生,父母的世界基本就坍塌了、精神也会奔溃掉。儿子就没有想过自己死后父母如何面对这个晴天霹雳?就没有想过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吗?就没有想过改善一下父母的生活条件吗?

好心人林峰资助他好多年,如今他却一死了之,这就是回馈资助者的态度吗?虽然林峰先生资助他不图回报,但是也不希望自己多年的资助落得这样一个凄惨的下场。

这位贫困生因为女朋友分手而轻生,如此脆弱而不堪一击的心灵,确实值得我们反思。是社会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是家庭的问题还是生活的问题?

我们在追求升学率的同时是不是应该加强对学生进行其他方面的教育、引导与培养?内心自卑、脆弱、胆怯的人即使成绩再优秀,走上社会之后依然很难面对竞争、压力、失败和打击的。一旦处于逆境,马上选择退缩甚至于轻生。这样的人才是国家需要的吗?

强烈反对!不要偷换概念。

贫穷只是原罪,并不是导向,更不是原因。

湖南贫困硕士生家庭条件确实不好,但他从小并没有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而没有好好学习。

相反,他在学习中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也取得了,比大多数人更优异的成绩。

因为他把贫穷,当成了学业进步的动力,而非阻力。所以他通过这种激励的方式,使自己不断前行,持续进步。

这也说明,他不是一个,因嫌弃贫穷而自暴自弃的人。

或许在他的生活中,贫穷会偶尔提醒到他自身条件的不足罢了,但却绝不会以给予他毁灭式的打击。

所以,他不可能会因为贫穷而自杀的。

知名国企,优渥工作,贫穷只是过去。

何况,当时的他,已经进了很好的国企,工作一年。

按照正常的工作规划,再坚持工作几年收入薪资各方面都会有很大的提升,前途无量。

那么,贫穷对他来说不就是过去式吗?

他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双手与勤劳,靠知识在已有贫穷中杀出一条血路,走出一条自己的成功之路。

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会轻易,因为自己的贫穷而自杀呢?

输给爱情?也不是!输给被打败的意外,和应对方式的偏执。

既然他不是因为贫穷而自杀,那么他自杀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爱情的执着,我觉得并不是。

如果说是对爱情的执着的话,那他应该始终坚定不移的守护在自己爱的人身边,任劳任怨不求回报。

但并不是这样的。

他很期待在这份感情中,有所回应。就如同他在学业中,经过努力,就能够取得高分一样。所以,他很需要,爱情也经由努力可以得到一个及时的回馈。

可惜他的爱情并没有按照他设定的方式给予积极回应,而是被拒绝,被抛弃。这是作为学霸的他,一直遵循付出就有收获的他,所无法忍受的失败。

就像学霸突然考了不及格一样,他拼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并努力改变自己,以为可以改变结果。

可屡次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所以他写下了那么多令人泣血的日记,抛弃养育自己的父母,以及资助自己的恩人,毅然跳进了珠江。

他没有面对屡屡失败的勇气,也让他失去了重新开始的机会。

学业或许是单行道,但感情不是。

一段感情失败了我们还可以选择收拾好自己重新出发,可他没有领会到这一点,在自己偏执的死胡同里越走越远,最终将自己推向了万劫不复。

这并不是贫穷的锅,贫穷不背。

在这里,奉劝广大少男少女,在感情的道路上,并不是只有是否成功一个选项。

当你遇到了失败一定要记得,先修复好自己,再试着重新开始。

或许,你会遇到更美丽的风景,也说不定呢。对不对?

两个小孩在校门口被砍1死1伤为什么要砍小孩有什么仇吗

不要以为精神病离你很远,我的朋友就被一个精神病患者入室偷了东西,监控也拍到了,警察根本不敢管,还劝我朋友搬家,朋友年轻气盛几次投诉惹恼了精神病患者(投诉后警察必须出警),被精神病追着骂,有家不敢回,在我家住了数日,最后是东西也没追回,还搬了家。

你说她精神错乱吗?并没有,她每次偷东西都会把整个楼层的电闸拉下来,她也知道她偷了东西伤了人警察拿她没办法,因为她会告诉大家她有证,好几个医院出的证,平时走在路上也不会疯疯癫癫,并不会突然骂你,她就像正常人一样,这个偷东西的精神病甚至还养了宠物泰迪狗。她有两个儿子,现在两个儿子都不接警察的电话,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警察根本不敢管,他甚至不能保证我朋友的安全问题。我朋友报警说这个精神病堵在门外骂人,我不敢出门,她要是打我怎么办?你们猜警察说什么,警察说:你为什么不搬家?她要是把你打伤了你就报警。

在《刑法》第十八条中写到: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济南市天桥区堤口庄中学门口的这起惨剧,造成一名6岁女孩死亡,一名7岁男孩全力抢救中。我比较赞同大部分网友的意见,精神病犯法应该一视同仁,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不能让正常人为精神病的疯狂行为买单。

看到这个新闻,第一感觉是非常地心痛,一个可爱的孩子就这么没了!

5月6日12时30分,山东省济南市五十六中学门口,一名6岁的女孩和7岁的玩伴在一起玩耍时被人用菜刀砍伤,女孩已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根据最新的警方通报,砍人者万某是一名精神病人,曾经有6次去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就诊的记录,因为5月6日与母亲吵架,就去买了把菜刀,持刀砍伤了两名儿童。

近些年来,我国发生了不少精神病人杀人或是伤人的事件。

2018年11月12日,胡某某在经过杭州秋涛路某商务楼下时,将两名在证券公司上班的员工砍伤,经查胡某某有精神病史。

2017年2月23日,陕西绥德62岁的“精神病人”白士高将47岁的女邻居及其6岁的女儿当街砍杀。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条规定,虽然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精神病人的利益,但却成为了不少罪犯逃脱法律制裁的理由!

一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那么说明当前针对这类事件的处理机制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对于有攻击性的精神病人员,放在社会中,就像一个定时炸弹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国家应该做的是将他们关闭在精神病院治疗,直到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痊愈了才能放出,否则就像美国历史上的里根总统刺杀案的凶手辛克力一样一直关着。

1981年,枪手约翰·辛克力朝里根连开了6枪,随后辛克力的爸爸尽其所能,聘请了强大的律师阵容,证明了辛克力在开枪射击里根的那几分钟里,精神病突发,而法庭也判处辛克力无罪。

但是,之后辛克力被送到美国最恐怖的伊丽莎白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一步都不许离开,甚至连父母都不能见。

因为在法庭上,律师们竭尽全力证明,他的发病是突然的、没有征兆的,因此要从科学上证明他被治好了,他再也不会突然发病了,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不管之后辛力克以什么理由要求离开,法院都以“患病还无法查明”为理由,继续将其关在疯人院里。

直到今天,辛克力还关在那里。


虽然这次的伤人事件,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再多的钱也没办法让生命活过来,也没办法弥补父母所受的创伤!

我是职场问答达人流雷电,用简单的回答让您了解机关单位和国企的各种知识!
欢迎关注我,如果有不同意见,请下方评论留言探讨!

精神病伤人也应该有法律惩治!那么小的孩子,还不懂得这个是世界,还没有来得及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就这样倒在了一个精神病的刀下,谁该为孩子负责?

也许,那个病人当时是发病状态,他并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别人带来多大的伤害,可是,他却知道买刀,知道找弱小,把刀对着无辜的孩子,难道一点点意识都没有吗?为什么不会对着自己?

这样的事情不止这一件了,这样的悲剧不止这一次的,为什么,能一而再的出现?就因为是精神病人,我们就无能为力吗?难道就不能对这种精神病人收治,限制其行动的自由权吗?至少,不要让无辜者再受到伤害!

这就跟未成年人犯罪一样,我们是多么的心痛,又是多么的无力!

5月6号12时30分许,在济南的天桥区堤口庄北段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俩小孩在校门口被砍致1死1伤,嫌疑人为何会对两个小孩下狠手?是有仇吗?

5月6日,在堤口庄济南市五十六中学门口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一名6岁小女孩还有一名7岁小男孩在学校门口玩耍时被一名男子持菜刀砍伤,女孩抢救无效死亡,男孩仍在抢救中。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抓获,作案原因暂时不清楚,有可能厌世,报复社会的行为。

女孩的父亲告诉记者,他是一名环卫工人,平时跟人无仇怨。中午1点左右,他出去的时候,发现两小孩已经躺在地上了,女儿抢救无效已经死亡了,今年才6岁,那个小男孩的情况还不知道。致命伤在头部,据警察说,行凶者已经抓到了,在堤口路派出所。

经警方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万某某(男,30岁)但是万某曾在2012年的12月和2018年的7月这期间6次到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就医。

在案发当天万某在和自己的母亲吵架后,产生了报复杀人的动机,他购买了菜刀后在12时30分许窜至天桥区堤口庄北段一胡同内,持刀将正在玩耍的两名小朋友砍伤,目前一名受害人(女,6岁)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受害人(男,7岁)正全力抢救中。

警方通报

此前有媒体报道,案发的地点是位于济南的小学校门口,经过知情人士介绍,案件其实是发生在堤口庄济南市五十六中学门口玩耍时被人用菜刀砍伤,女儿已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称凶手已被抓。

大家认为精神病杀人应该判刑吗?如果不判刑是不是杀人不犯法想干什么就可以任意妄为?

没有仇,又是一起精神病砍人案。

最近屡屡曝出精神病砍人案,5月2日晚,湖北荆门九渊路某饺子点门口一男子男子砍伤两人后离开。警察得到报警后迅速将砍人者抓获,经初步调察,砍人者伍某,有精神病史,共砍伤11人。

这次的事件经过:

5月6日,济南市五十六中学门口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一名6岁小女孩和一名7岁小男孩在学校门口玩耍时被一名男子持菜刀砍伤,女孩抢救无效死亡,男孩仍在抢救中。

经警方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万某在5月6日和自己的母亲吵架后,产生了报复杀人的动机,于是便购买了菜刀窜到天桥区堤口庄北段一胡同内,持刀将正在玩耍的两名孩子砍伤。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万某曾在2012年的12月和2018年的7月这期间6次到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就医。

也就是说杀人者是一名精神病人。


现在社会压力大,精神病人确实屡见不鲜,精神病人打人、伤人、杀人事件更是层出不穷,我们除了谴责和制裁以外。很多的是应该关心这个群体,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治疗和关爱。

精神是一个长期折磨自己又折磨家人的疾病,需要数以计日的治疗和陪伴,很多的精神病家庭都无力承担巨大医疗费用,也没有更多的人力陪伴他们,从而导致事故频发。

这时候我们责怪他、责怪家人又有什么用那?还不如多呼吁社会来关心这个群体,从更本上让他们得到治疗,切断根源。

当我看到这个新闻时,感到非常痛心!两个这么小的孩子却无缘无故的遭人用刀砍。一死一伤,孩子遭受了多么大的痛苦?

事情发生在5月6日,在堤口庄济南市五十六中学门口,一名6岁小女孩还有一名7岁小男孩在学校门口玩耍时被一名男子持菜刀砍伤,女孩抢救无效死亡,男孩仍在抢救中。持刀男子万某某30岁,曾在2012年的12月和2018年的7月这期间6次到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就医。也就是说他是一名精神病患者。

在此之前,他与母亲吵了一架,后来就去买了一把菜刀。可以判断出他应该是在和母亲吵架后受到了刺激,才去买刀杀人的,那个时候,他可能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在《刑法》第十八条中写到: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这件事发生后,很多网友认为,虽然是一位精神病患者,但是也不能因为杀了人就不承担任何责任,那以后不是想杀谁就杀谁吗?谁来给这些无辜的受害者一个说法?公道在哪?

对于这件事情,我个人认为:

1.家属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家里人明明知道他是一位精神病患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在他与母亲吵架后,情绪会失控,可能会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因此,监护人应当起到看管的责任。然而,并没有人跟着他。导致他买了菜刀去杀孩子。因此,监护人是有责任的。该赔偿经济损失的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其他方面由法院具体来解决。

2.如果家属不承担监护责任,政府应该强制把病人带进精神病院治疗不能出来。直到病彻底好了为止。

家属不管就只能让政府来管了。在我们小区里,也有一位精神病患者。他晚上经常用石头在所有业主的车身上划过好几道痕,业主后来调摄像头找到了他,家属就一直说他有精神病。业主们看着他们可怜就原谅了他。可是,没过多久,车上又满是伤痕。人们不能因为对方是精神病患者就永远让自己来承担这样的损失,而对方什么责任都不承担。

精神病患者在意识不清楚的情况下杀了人,应该被原谅吗?可是被杀的孩子是无辜的,一条人命就没了,父母有多么痛心?谁又来为他们主持公道呢?有网友提出精神病患者也应当为此偿命,您的看法如何呢?欢迎大家讨论!

对于年龄小的孩子,他们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因此,建议家长不要单独让孩子在外面玩。孩子不能脱离自己的视线。

目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抓获,作案原因暂时不清楚。期待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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